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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那為何地上不畫直行+左轉箭頭。
台北市有幾條馬路有寫說左轉專用道??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親愛的先生您好:
您於101年5月1日寄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信箱電子郵件,已轉由本分局處理,有關您檢舉7E-0637號自小客貨車於101年4月12日8時4分許,在木柵路4段與萬芳路口設有左轉指向線處違規直行一節,查處情形,茲說明如下:
經檢視附送照片顯示,該車於木柵路4段地面上劃設左轉指向線車道,在號誌為直行及左轉箭頭燈號同時顯示時,直行木柵路5段方向,由於號誌與標線併存,駕駛人依直行箭頭號誌指示行駛,尚無影響左轉車輛之通行。
次查該路口僅有單向二車道,目前規劃直行與左轉各1車道,惟因其車道指向線屬指示標線,亦無劃設左轉專用車道之標字,尚難謂有專用車道之事實,本分局逕予舉發尚有爭議;本分局為使道路設施更為完善及避免引發民眾質疑,前於101年1月13日函請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檢討,該處於101年2月6日10時辦理現場會勘結論略以,因木柵路直行車流量高,為避免左轉萬芳路車輛停等,影響直行車流續進,仍宜維持現況。
綜前所述,檢舉車輛於直行及左轉箭頭燈號同時顯示時,在左轉指向線車道直行,尚無影響左轉車輛之通行,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本分局為維護交通秩序、順暢與安全,已飭屬加強查察,遇車輛於左轉車道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之行為,依法取締告發。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共同遏止交通違規行為,如您對以上的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和本分局承辦人周振能(02-29381859)聯絡,我們很樂意為您說明與服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分局長廖美鈴 敬上


2012-05-11 20:01 發佈
左轉道直行有啥不可? 尤其是這種前方有車道且並無任何切入其他車道或阻擋其他車輛行為,更何況是綠燈

如果今天紅燈亮了加上左轉綠燈亮了阻擋在左轉車道不轉的我才會很賭爛吧
qazcde wrote:
那為何地上不畫直行+...(恕刪)

意思是..
有這種直行和右轉一起亮的只要不影響後車"通行"
也可以從內車道直行車道和右轉車一起右轉囉?
而在右轉道的車也都可以直行囉...
不過路上的確是很多人都這樣走也都沒事啦..
就是有時後會兩個剛好撞在一起而以

在台灣這樣做似乎是沒有問題,而且警察也不會抓這種違規。
但是如果台灣人來到美國請一定要遵守標線,很多路到路口最右線都只能右轉,最左線只能左轉。
沒遵守標線走的話如果剛好你後面有警車就會被攔下來了!!

不過美國的標示比台灣清楚許多,在路口前好幾公尺就會有牌子清楚標示哪一道只只能左轉,直走或右轉。不像在台灣常常到了路口才發現,我在左轉或右轉專用道上可是我要直走
當亮直行箭頭燈與左轉燈時左轉車道標線是供給用路人指示作用,並不強制限制只能左轉

除非..單一左轉燈亮起(無直線箭頭)時,你要直行而不左轉因而阻擋了左轉的車流,此狀況下才屬違規(是否會開罰 我也不知道)


Ducati_S2R wrote:
意思是..
有這種直...(恕刪)


這位大大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之一~!
1.就如照片所示,若依號誌所表現出來的,右線直行車道也可左轉囉!
2.既然可以直行+左轉,為何不畫共用箭頭?
3.我想知道何謂左轉專用道~!
4.所以如以下車道、燈號,右線道左轉,左線道右轉也是對的囉~!



指向標線就是遵行方向,畫左轉箭頭理當該車道就只能左轉
如果左轉箭頭亦能直行,那右邊那畫直行箭頭的車道不就也能左轉
交通隊的回覆簡直莫名奇妙,分明是標線畫錯就是死不承認
這種標線全省都有
確實很難分辨

記得還有看過只有兩線道
左邊畫左轉 , 右邊畫右轉
但是前方確有路可以直行

不知道有沒有很明確的答案
究竟是劃錯標線
還是真的在前方綠燈的狀況下 ,標線左轉的車道是可以直行?
多數馬路上的車道都是可以共用的,除非是那種特別規劃出來的左(右)轉車道 才不能逕行左右轉&直行

不過 當你行駛於左轉車道上不左轉而停滯時,而去影響到他車的行進,這就可能是違規

台灣的道路地小人(車)稠,沒有過多的空間去劃成專用的左右轉道路,所以只能共用
*當然啦 該圖片的標誌應該多加一個箭頭為好

舉個例:馬路上這種路口上左轉箭頭的車道比比皆是,今天一個不熟悉該市鎮的車友行經該路段時,請問該怎麼走
明明我就只是跟著路直走過來,一沒標誌告示二沒刻意變換車道,走著走著竟被強迫要左轉(在不違規的情況下)
那..陌生人在陌生城市裡,我看他就等著一直在那繞圈圈好了,老是走不出去

另..車道上有這左轉箭頭的通常在燈號上會帶有左轉箭頭燈
他的明意是告知:欲左轉的車輛請在此等號左轉專用號誌
qazcde wrote:
.....
次查該路口僅有單向二車道,目前規劃直行與左轉各1車道,惟因其車道指向線屬指示標線,亦無劃設左轉專用車道之標字,尚難謂有專用車道之事實,本分局逕予舉發尚有爭議;本分局為使道路設施更為完善及避免引發民眾質疑,前於101年1月13日函請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檢討,該處於101年2月6日10時辦理現場會勘結論略以,因木柵路直行車流量高,為避免左轉萬芳路車輛停等,影響直行車流續進,仍宜維持現況。

警察這種說法叫做「因人設事」, ^^
民眾搞得霧煞煞。

你說得很好,
既然這樣,
那左側車道為何不乾脆改為「直行+左轉箭頭」比較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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