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時我車速過快且又加上騎在汽車道,然後對面有從仁德交流道下來那方向的行駛汽車要左轉至
中華東路而那時候雙方皆是綠燈,有幾部汽車在等待轉彎, 但因為我是當第一個騎的,並不是剛起步,
那時候看到前面兩三台車過去了,想說可以閃過第三台車後面,結果沒想到在後面那台車突然也踩油門,
就讓我撞上去它的右後輪,我有手部腳步擦傷,機車前面幾乎毀了龍頭也不能轉,而駕駛的車則是輪胎皮
爆掉、輪框刮到、板金擦傷到,據我所知是這樣其他不知道還有哪裡內部傷到,然後他估價完是29500,昨
天他打來,我就跟他說我認為我們雙方都有錯,但是他說我認為我沒有錯阿,我也很無奈,當天要跟老婆從
嘉義下來台南過老婆的生日,結果遇到這種車禍導致他一整天幾乎都沒玩到了,然後老婆回到家也一直在
哭,接下來他跟我講說不然就我們先達成一個共識,只是我的要求是不想付到半毛錢,他又說保險賠完那
部份剩下的不足額再由我幫它付,然後我的機車則是保險賠完那部份剩下的不足額也是我自己付,但他後
面講到說我直行車,車速過快又騎到汽車道,所以你的責任可能會比較大,可是我覺得說不可能你也沒錯
吧? 因為後來我又想到轉彎車應該要禮讓直行車,而且等待左轉汽車應該等到我們那邊變成紅燈才可行
駛過去吧,我是覺得雙方都有錯,只是現在不知道到底誰錯的成分較大,麻煩請01的大大,幫我評斷評斷到
底誰的錯成分居多,請站在我們雙方的立場看,不要只是看單邊這樣,已示公平
謝謝!!
字的排版不曉得為什麼亂掉了,請網友見諒唷!!!
以下這是我自己畫的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