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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給阿羅哈客運: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的這件事,

一件事一定都是有因才有果,

我認為應該給阿羅哈司機一個機會,

客運司機雖然在被挑釁後的情緒有點激動,

但我看v車的行車記錄器後,我真的覺的阿羅哈司機是大俠不是壞人,

因為他救了他們一家三口,如果今天遇到真的惡剎,我看結果不會是這樣。

前因後果看起來,罪不致死,所以大俠無罪,大俠萬歲。



最後補上[鄉民備份][音量放大版]我剛差點殺了阿羅哈車上無辜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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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給予小客車應有的處罰,並應出來為他的挑釁行為公開道歉,

並建請阿羅哈客運給予司機一個機會,有過錯,但罪不致死。

小客車駕駛做壞事都敢上報給記者採訪了,到現在還不出來為自已的挑釁行為負責,

還是小客車駕駛本人到目前為止卻都還認為自已沒錯。

暫且先不論大客車行為,小客車疑似違反的罰責為

1、闖紅燈
2、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後面超車到客運前時)
3、危險駕駛(在大客車前,無故緊急剎車)
4、公共危險(在大客車前,無故緊急剎車,如果撞上就危害到客運車上的乘客安全)

以上四點為整理01上的大大所提列出的罰責,相關確定罰責,

還是交由警政相關單位認定是否違反交通法。

本篇討論會轉發到阿囉哈與警政單位,另有提報管道的大大也請幫忙,謝謝。


以下資訊由01網路各方神人提供:
T小客車駕駛:謝X祺,男生!
台北縣林口鄉嘉寶村13鄰寶斗厝坑AA號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於5月2日約20時將網址寄給阿羅哈客運)

最後附上阿囉哈的客戶服務台:(感謝32樓的朋友提供)
按這裡檢視網頁
2012-05-02 1:33 發佈
odis wrote:
給阿羅哈客運:關於4...(恕刪)

客運公司主管不一定因此讓他復職
樓主只是想給他一個公道

畢竟...
拿傢伙出來...這招...立場上就輸一半了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支持你...我也投一票...
odis wrote:
給阿羅哈客運:關於4...(恕刪)

mp5a20000 wrote:
支持你...我也投一...(恕刪)

我支持你,我也投妳一票

odis wrote:
關於4/30日阿羅哈客運司機行車糾紛案--無罪連署...(恕刪)

我認為還是有錯...但罪不致死,
記過可...免職是有點矯枉過正,
可惜的是那台轎車也有錯卻得不到教訓。
這社會就是變質了,惡人先告狀,積非成是的觀念一堆...誰能救救這位客運司機?

我想司法應該是壓死司機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也覺的要給大客車司機一個機會...

畢竟是那台T牌的VIOS先挑釁的


mp5a20000 wrote:
支持你...我也投一...(恕刪)


支持你...我也投一票...

odis wrote:
給阿羅哈客運:關於4...(恕刪)

發起連署效果可能不大..
抵制搭乘阿羅哈客運好了...
前陣子阿羅哈客運不是因為懷孕歧視,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被裁罰十萬元。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我也覺得vois的錯比較大 ,我有問過開沙石車的朋友 ,這種情況怎麼辦? 他們說就直接給它撞下去了 ,車重那麼重根本無法短時間煞車 , 轉方向盤迴避, 車尾有可能掃到旁邊的機車, 那這樣問題更大

不過話說阿羅哈司機拿鋁棒出來就是不對, 雖然說身為一位業餘棒球員, 隨身帶根球棒也正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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