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12/4/13, 晚上19:00多
地點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158號(汐止中國貨櫃前那個大路口)
事故車 : 前車(Wish), 後車(Mazda 6).
兩車行進方向: 台北往基隆
本人駕駛後方車輛, 在中國貨櫃前台北往基隆方向等待紅燈, 距離前車(Wish)目測約2公尺,
後察覺前車有向後移動之行為, 此時本人鳴按喇叭欲提醒前車車主, 但是過程中前車繼續倒退,
本人排入R檔爭取本車與前車距離, 而本車後方尚有車輛, 後退空間有限, 最後前車還是不幸撞擊
後車(即本人駕駛車輛)之前保險桿. 本車前保桿鎖大牌的螺絲部位凹陷, 大牌亦凹陷變形.
前車後保桿由於頂撞到本車前保桿鎖大牌的螺絲, 所以有兩處明顯凹洞.
前車主在撞擊後還將該車輛向前開了約80CM的距離. 和解時本來前車車主願意直接出險理賠, 但由於
是晚上本人亦無法確定是否有內傷如水箱或風扇是否有異常,所以我說想回廠檢查, 沒事就算了.
此時前方車主哥哥趕來, 說話的語氣與態度很差, 彷彿前車就是他開的樣子, 嗆我說他們也要回廠檢查.
後來回警局作筆錄時, 我聽到前車車主跟員警說: 他的車是靜止的, 是後方的車輛撞擊他.
當下真的很想一拳打爆他的臉. 對方離去後, 一位有去現場的員警跟我說我擺明了被他們凹了,
因為沒有錄影證據很難舉證到底這是誰撞誰, 他們光是咬住是後車撞前車這一點,
這場官司就有得打了. 他們筆錄做這樣顯然是想讓我知難而退.
我在想這種胡說八道的筆錄跟偽造文書有甚麼兩樣!? 筆錄內容可以亂說嗎? 沒法制他了嗎?
前車車主一直說他好像被撞到, 沒錯他是說"好像", 他根本就搞不清楚是別人撞他還是自己的車在倒退,
我想他不敢承認自己是打空檔及沒拉手煞車吧, 若是真的被撞就說是被撞, 還講個好像的字眼幹嘛?
是留伏筆? 還是需要時可以打迷糊仗嗎? 我問他是不是打空檔及忘拉手煞車, 他全部不回應.
倒是來圍事的哥哥講得咄咄逼人, 開口就說我在欺負老實人, 天阿! 這世界是比較大聲就有理嗎?
原先前車主願意用保險理賠, 家人來了以後說法全變了樣. 小弟真的體會到什麼叫作顛倒是非, 百口莫辯.
風氣敗壞的社會, 搬弄是非又可憐迂腐的人性, 曾幾何時人們的誠信需要用一台冷冰冰的紀錄器來證明
自己的清白與事實的真相.
我相新信一定有更多的車友也有這種刻骨銘心的椎心之痛, 恨不得把對方生吞活剝, 不管是事故也好,
偷竊也好, 都是狗屁肚灶的爛事.
我現在只希望當時有目睹這場事故的路人或駕駛朋友能幫我說句公道話或有影像紀錄幫我佐證,
其實當下有位機車騎士也有看見前車在倒退也有幫著吶喊, 可惜事發後剛好號誌變為綠燈,
一堆車走了, 好像也沒有人留下來, 附近的監視器不是太遠就是角度不對, 小弟還是希望有緣人能出現.
我相信世界上還是有正義存在, 而讓它存在的方法很簡單, 只要我們起身維護它, 他便永遠為你發聲.
連絡電話: 0937920767, 吳先生.
萬分感激
[4/15更新]
今日下午偕同長安派出所員警勘驗附近的監視器錄影, 有一點點的進展, 感謝警察大哥的協助, 謝謝.
另外該路段台北往基隆方向確屬上坡路段, 一般在車上不易察覺, 空檔不踩煞車的確會導致車輛後移.
[4/16更新]
今天聯絡保險員, 傳真相關資料, 保險公司代為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希望這篇文章能做個紀錄, 也能提供他人參考.
[4/23更新]
對方中午打來留下他哥電話給我, 希望我有事找他哥談, 沒錯他哥哥就是那位對小弟咆嘯的人,
我跟對方說, 基本上你哥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你的法定代理人, 所以我不需跟他談.
下午對方保險業務打來問希望我怎麼做, 我說就照程序走, 或是到警局銷案和解.
[4/25更新]
對方保險員約我到它們有合作的保養廠評估, 原本我指定的保養店家沒有跟保險公司合作,
還是我乾脆去原廠估好了, 我也是怕被凹......
[4/26更新]
對方保險員中午到我公司看車, 並且觀賞監視器影像.
而我中午也跑去汐止原廠勘車, 30分鐘內搞定. 鈑噴師父說前幾天也有馬六比我嚴重一些也是
換掉前保桿, 對方承認有錯, 保險員看了馬上理賠, 看來還是有誠實又阿莎力的人啦.
參考看看
若是後車撞前車,前車當時是有踩煞車定住
那麼後車撞到時,後車撞痕是 撞點 再"向上滑"的傷痕
(撞點=撞擊處)
因你車頭是會向下點頭,車屁股向上.
若前車後退撞到你,你是有踩煞車定住,那是不是變 撞點 再"向下滑"的傷痕
因變成你車尾向下,車頭向上,傷痕自然會有"向下滑"的痕
這理論可以就如[行進下,踩煞車,車頭會向下點頭]
所以你若前進撞到東西,車頭也是會向下點頭,會先有撞點再向下滑的傷痕
若 [你後退,踩煞車,車尾向會下點頭]但撞擊點在前,所以 --> 你車頭 撞點 再"向下滑"的傷痕
但你己離開現場到家了,對方可以主張你可能事後加工.

ps:買個行車紀錄器吧.
twowen wrote:
時間 : 2012/4/13, 晚上19:00多
地點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158號(汐止中國貨櫃前那個大路口)
事故車 : 前車(Wish), 後車(Mazda 6).
兩車行進方向: 台北往基隆
本人駕駛後方車輛, 在中國貨櫃前台北往基隆方向等待紅燈, 距離前車(Wish)目測約2公尺,
後察覺前車有向後移動之行為, 此時本人鳴按喇叭欲提醒前車車主, 但是過程中前車繼續倒退,
本人排入R檔爭取本車與前車距離, 而本車後方尚有車輛, 後退空間有限, 最後前車還是不幸撞擊
後車(即本人駕駛車輛)之前保險桿. 本車前保桿鎖大牌的螺絲部位凹陷, 大牌亦凹陷變形.
前車後保桿由於頂撞到本車前保桿鎖大牌的螺絲, 所以有兩處明顯凹洞.
前車主在撞擊後還將該車輛向前開了約80CM的距離. 和解時本來前車車主願意直接出險理賠, 但由於
是晚上本人亦無法確定是否有內傷如水箱或風扇是否有異常,所以我說想回廠檢查, 沒事就算了.
此時前方車主哥哥趕來, 說話的語氣與態度很差, 彷彿前車就是他開的樣子, 嗆我說他們也要回廠檢查.
後來回警局作筆錄時, 我聽到前車車主跟員警說: 他的車是靜止的, 是後方的車輛撞擊他.
當下真的很想一拳打爆他的臉. 對方離去後, 一位有去現場的員警跟我說我擺明了被他們凹了,
因為沒有錄影證據很難舉證到底這是誰撞誰, 他們光是咬住是後車撞前車這一點,
這場官司就有得打了. 他們筆錄做這樣顯然是想讓我知難而退.
我在想這種胡說八道的筆錄跟偽造文書有甚麼兩樣!? 筆錄內容可以亂說嗎? 沒法制他了嗎?
前車車主一直說他好像被撞到, 沒錯他是說"好像", 他根本就搞不清楚是別人撞他還是自己的車在倒退,
我想他不敢承認自己是打空檔及沒拉手煞車吧, 若是真的被撞就說是被撞, 還講個好像的字眼幹嘛?
是留伏筆? 還是需要時可以打迷糊仗嗎? 我問他是不是打空檔及忘拉手煞車, 他全部不回應.
倒是來圍事的哥哥講得咄咄逼人, 開口就說我在欺負老實人, 天阿! 這世界是比較大聲就有理嗎?
原先前車主願意用保險理賠, 家人來了以後說法全變了樣. 小弟真的體會到什麼叫作顛倒是非, 百口莫辯.
風氣敗壞的社會, 搬弄是非又可憐迂腐的人性, 曾幾何時人們的誠信需要用一台冷冰冰的紀錄器來證明
自己的清白與事實的真相.
我相新信一定有更多的車友也有這種刻骨銘心的椎心之痛, 恨不得把對方生吞活剝, 不管是事故也好,
偷竊也好, 都是狗屁肚灶的爛事.
我現在只希望當時有目睹這場事故的路人或駕駛朋友能幫我說句公道話或有影像紀錄幫我佐證,
其實當下有位機車騎士也有看見前車在倒退也有幫著吶喊, 可惜事發後剛好號誌變為綠燈,
一堆車走了, 好像也沒有人留下來, 附近的監視器不是太遠就是角度不對, 小弟還是希望有緣人能出現.
我相信世界上還是有正義存在, 而讓它存在的方法很簡單, 只要我們起身維護它, 他便永遠為你發聲.連絡電話: 0937920767, 吳先生.
萬分感激
沒辦法
台灣現在路上的爛人白目太多
連國外政府都特別提醒到台灣玩要注意交通安全了
行車記錄器
v737w不錯
體積小
角度廣
夜視強
加記憶卡5000左右
車體險
丙式限額車碰車
一年3000左右
花這些錢
勝過遇到這種狗屁倒灶屎尿一堆的鳥事
twowen wrote:
車體險是有保了, 不過當保險要代位求償時, 還是得舉證對方的過失,
或是對方認錯才有辦法讓理賠進行下去, 車體...(恕刪)
既然有保車體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舉證責任,那是保險公司的事,您就無需操心了...
看了您的主文,我還以為您是有殺父奪妻之憾,而憤憤難平...
話說,大同路那邊只有微坡度,小客車等紅燈空檔未踩煞車向後滑,以距離及車速來判斷,應不至於有傷到甚麼水箱ˋ風扇之類的內傷,又不是大同路『土產」貨櫃車用屁股頂你...
對方當場也表示善意要跟您和解,你卻提出怕會有內傷要回原廠檢查的要求,大家將心比心,你如站在對方的立場,難道你不會認為這擺明就是刁難要敲一筆嗎...
一件小事故,最後搞得警察調監視器,甚至上法院(調解委員會),最好的狀況,讓你整枝前保桿換新好了,你又得到甚麼,費了那末多心力,最後不是只得到個『奇檬子爽」...
坦白說,樓主應也是在大台北開車活動的人,台北上下班時間主要幹道都因塞車而走走停停,而後車不小心親吻到前車屁股的戲碼天天在上演,大部分被親吻的車主都是下車看看,沒事就開走了,偶而會看到藉故要求要些修車費的車主,甚至大陣仗通知叫警察、親友...等來助陣
一樣米養百樣人,不過較特別的人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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