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警車停在一年到頭從頭到晚都有民眾違停的紅線上...汐止連興街上 !!警車還把後視鏡折了起來 !!我打了110檢舉紅線停車......怎知過了許久再來同樣位置一看....只有警車不見了.但其他停紅線的車還是一樣停著 !!怎麼判斷警車違停是警察在執勤 ~~好像警察只要一句說他們是在執行公務就無敵了 !!執行公務是不是警車需要標明什麼呢 ??
liubibop wrote:交通警員就在旁邊也不開單 !! 每個員警有自己的責任範圍和權責不是隨便走在路上想抓就抓的....還有,難道要抓通緝犯停車之前還要先找停車位嗎?還是要先告知你說,不好意思,我要抓犯人,借我暫停一下?
本來就要看他今天的勤務是什麼阿...今天要是在抓槍擊要犯 難道他還要先自己找好停車格停好在去抓?或是一邊圍捕一邊去開路邊亂停車的嗎? 嫌犯駕車逃逸..警察遇到紅燈還得停嗎...民眾大事小事不是叫警察就是打119 家庭糾紛什麼的一大堆 會停到紅線怎樣的一定在所難免 之前新聞不是還有個女生半夜不敢去樓頂曬衣服打電話騙警察有小偷 那時候警察一定是亂停 因為要抓人 結果知道是民眾怕黑警察還是陪她上樓把衣服曬完才走 就把他當成真的在執勤吧 因為也有可能是真的在執勤不是嗎?
Dennisxmas01 wrote:每個員警有自己的責任範圍和權責不是隨便走在路上想抓就抓的.... 這的確是官方說法.....因為我寫市長信箱去問為什麼離交通警察距離不到100M的違停..交通警察不去舉發...市長信箱的確是這麼回我 !!說他們會另外派一位員警去取締 !!很想知道朱市長如果聽到這樣的市長信箱回答感想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