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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要如何檢舉呢???

常常在馬路上看到汽車在等紅燈時故意往前嚕

把車停在機車停等區格內

這種不尊重他人的行為要怎樣檢舉呢???


請益:要如何檢舉呢???
2012-03-30 0:57 發佈
這種檢舉不完,愛搶竿位就讓他去吧,什麼車最快,不要命的最快,但在快也是7天後回家

真要檢舉必須要停等區前的一張,停等區一張,有2張可以前後比對才有辦法,但目前執法都是以勸導為主,真會開單的情況很少,因為有時真的是變黃燈後煞車,煞車距離不夠就在機車格內了,這種就可以體諒非故意的

這種問題只能說無解,還有看過更誇張的由停止線慢慢嚕到路口中間的,要嗎就停好,要嗎就闖紅燈過去,偏偏老大就是停在路口中間等綠燈
我有拍過直接停在裡面的照片
用iPhone拍的 直接就是車+紅燈
一張照片就成案 供您參考..

rubensliu wrote:
真要檢舉必須要停等區前的一張,停等區一張,有2張可以前後比對才有辦法,但目前執法都是以勸導為主,真會開單的情況很少,因為有時真的是變黃燈後煞車,煞車距離不夠就在機車格內了,這種就可以體諒非故意的...(恕刪)


意思是如果真的對這種不尊重他人的駕駛很感冒的話,可以故意在後方跟拍,然後送它紅單是嗎???
heronash wrote:
我有拍過直接停在裡面...(恕刪)

沒錯
只要一張就可以成案
要求連續照片的
是員警找麻煩(這種員警很少 但他說了算)

60條2項3款900元
第六十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BenSheets wrote:
意思是如果真的對這種不尊重他人的駕駛很感冒的話,可以故意在後方跟拍,然後送它紅單是嗎???...(恕刪)


沒錯
如果跟他十分鐘
他違規五次
就是900x5=4500
linpredator wrote:
沒錯只要一張就可以成...(恕刪)

我是比較有良心啦!
如果不是故意犯(如燈號變化太快...)
通常我會給個機會不予舉發
要是順路的話,我都會觀察且跟到下個路口
看後續表現是否要頒張紅色獎狀給他
又如果是慣犯
那就........(不要擋在我的前面,不然紅單會收不完)
.................我好壞喔..哈哈

暴走老古錐 wrote:
我是比較有良心啦!
如果不是故意犯(燈號變化太快)
通常我會給個機會不予舉發
要是順路的話,我都會觀察且跟到下個路口
看後續表現是否要頒張紅色獎狀給他
又如果是慣犯
那就........(不要擋在我的前面,不然紅單會收不完)
.................我好壞喔..哈哈
...(恕刪)

一點都不壞
剛好而已吧

暴走大
我也是跟你一樣呀
會看是不是故意的再決定要不要送
是不小心不得已的就不送
惡意蓄意故意的就送

如果是機器拍的
哪有情好講呀
linpredator wrote:
一點都不壞剛好而已吧...(恕刪)

linpredator大真是英明
惡意(有不良企圖)違規的 有危險性的 以及重大違規,請即刻檢舉

這等小事..那就不要草木皆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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