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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日期設定錯誤能舉發違規嗎?

最近在某路段拍到有駕駛連闖兩個紅燈
為了其他無辜用路人安全想把影片寄給相關單位處理
但是發現記錄器的日期是錯的XD 這樣寄過去會有效力嗎?
(雖然日期錯誤 但違規很明顯 車牌號碼也很清楚)
該影片能證明時間日期的 只剩下我車內廣播 ,電台主持人念了當天早上股市開盤的點數
這樣能成立佐證嗎?
2011-12-03 14: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行車紀錄器

anima158 wrote:
最近在某路段拍到有駕駛連闖兩個紅燈
為了其他無辜用路人安全想把影片寄給相關單位處理
但是發現記錄器的日期是錯的XD 這樣寄過去會有效力嗎?
(雖然日期錯誤 但違規很明顯 車牌號碼也很清楚)
該影片能證明時間日期的 只剩下我車內廣播 ,電台主持人念了當天早上股市開盤的點數
這樣能成立佐證嗎?...(恕刪)

我猜
一定可以通過
承辦員警哪知道你的日期時間設定錯誤了阿?


我建議最好不要送
因為如果違規車主去申訴
提出不在場證明
你會很麻煩的

檢舉交通違規又沒有獎金
純粹做功德而已
把自己搞得惹禍上身
沒必要

留得青山在 不怕沒柴燒
把行車記錄器還有數位相機日期時間調整好重新再出發吧
在台灣的馬路上
你還怕拍不到違規嗎?
我只怕我的數位相機一直連拍會燒掉

linpredator wrote:
我猜一定可以通過承辦...(恕刪)


那請問 如果日期時間都對 他就無法申訴嗎?

========================================

我不是很喜歡拍東拍西去檢舉別人
但是我個人很討厭別人危險駕駛
很多無辜的(看新聞就知道) 都是被這類危險駕駛害死的
如果今天舉發了 他收到罰單 或許會提醒自己下次別闖了
但如果今天不提醒他 ,改天他還是一樣這樣闖

他闖燈的情形是這樣 我經過第一個路口還綠燈 剛過就變黃燈 然後我開到下一個路口約70公尺後
的第二個路口是紅燈 我就停在第二個路口等紅燈
從後視鏡看到一台車 直接闖第一個路口的紅燈 往第二路口來, 然後沒停直接又闖第二路口

anima158 wrote:
那請問 如果日期時間都對 他就無法申訴嗎?

========================================

我不是很喜歡拍東拍西去檢舉別人
但是我個人很討厭別人危險駕駛
很多無辜的(看新聞就知道) 都是被這類危險駕駛害死的
如果今天舉發了 他收到罰單 或許會提醒自己下次別闖了
但如果今天不提醒他 ,改天他還是一樣這樣闖

他闖燈的情形是這樣 我經過第一個路口還綠燈 剛過就變黃燈 然後我開到下一個路口約70公尺後
的第二個路口是紅燈 我就停在第二個路口等紅燈
從後視鏡看到一台車 直接闖第一個路口的紅燈 往第二路口來, 然後沒停直接又闖第二路口
...(恕刪)

我不是很喜歡拍東拍西去檢舉別人
那你幹嘛發這個文呢?
你又很不想檢舉
你幹嘛強迫自己去做你不想做的事?
你就當作沒看到就好了阿

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絕對無法申訴

日期時間只是附加條件
當然正確是最好
不正確舉發也可以過(承辦員警哪知道你日期時間錯誤啦)
但如果車主拿著不在場證據去申訴
你吃不完兜著走

看到惡意故意蓄意違規去檢舉他
是好事
理由就像你講的
為了警惕該車主
保護其他無辜的受害人

檢舉交通違規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linpredator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拍東拍西...(恕刪)


我記得以前看過討論文 檢舉的影片 錄製的時候要有時間 沒時間不能成立
所以有點納悶 如果時間錯誤能不能檢舉
至於員警怎麼會知道我時間有沒有錯誤 是因為....我記錄器的時間跑去2008/12月24號去了
現在是2011 員警想當然應該會知道時間上怪怪的

我說不喜歡拍東拍西檢舉 是小動作 比如壓線..比如還沒綠燈就起跑
種種不至於影響其他人的小動作 我不喜歡拍這些小動作去檢舉 但是我討厭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如果違規我就想檢舉
anima158 wrote:
我記得以前看過討論文 檢舉的影片 錄製的時候要有時間 沒時間不能成立
所以有點納悶 如果時間錯誤能不能檢舉
至於員警怎麼會知道我時間有沒有錯誤 是因為....我記錄器的時間跑去2008/12月24號去了
現在是2011 員警想當然應該會知道時間上怪怪的

我說不喜歡拍東拍西檢舉 是小動作 比如壓線..比如還沒綠燈就起跑
種種不至於影響其他人的小動作 我不喜歡拍這些小動作去檢舉 但是我討厭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如果違規我就想檢舉...(恕刪)

好笑
檢舉交通違規有時限啦
超過兩個月就不能檢舉了啦
你的是三年前的還有甚麼好討論的?

不影響他人的小動作?
汽機車紅燈超越停止線...如果撞到行人穿越道上的人 是小事還大事?
汽機車沒綠燈就開跑...如果撞到行人穿越道上的人或綠燈方向的來車 是小事還大事?

不過也沒差阿
你認為的小違規你不檢舉
那你就去檢舉你認為的危險駕駛阿
這樣也很好阿



linpredator wrote:
好笑檢舉交通違規有時...(恕刪)


我是2011 12/02 拍到的影像 只是 我回來把記錄器檔案抓進電腦才發現
記錄器以前應該有電池吃光或是當機過 造成日期錯亂了 跑到2008的日期
但是如果要佐證的話 剩我車內廣播 電台主播有報當天股票開盤點數



我寫封信去問好了

anima158 wrote:
我是2011 12/02 拍到的影像 只是 我回來把記錄器檔案抓進電腦才發現
記錄器以前應該有電池吃光或是當機過 造成日期錯亂了 跑到2008的日期
但是如果要佐證的話 剩我車內廣播 電台主播有報當天股票開盤點數



我寫封信去問好了...(恕刪)


你很有毅力喔
mail去問問看吧
我是沒把時間開啟
直接把影片中畫面截取下來寄過去,我是檢舉比較誇張違規的駕駛
這是我寄給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回覆的內容:

交通隊-舉發交通違規單陳情日期:2011-11-30 00:57:42
陳情者:XOO
陳情(意見反應)事由:黑色賓士連續違規逆向超車
交通違規時間:2011/11/29 下午14:30
交通違規地點:嘉義市吳鳳南路
違規單號:無
違規車號:OOOO-WX
案情描述:
您好.
我要舉發影片中車號OOOO-WX黑色賓士.
該車輛連續違規逆向超車,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警方回覆 X先生您好:
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的關心,對您所寄(傳)送檢舉事項已收到,如查證屬實,且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即予舉發,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啟


對於會不會舉發我是不在乎至少也給違規駕駛一個警惕!
這是我舉發的照片內容:





奶油起司 wrote:
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的關心,對您所寄(傳)送檢舉事項已收到,如查證屬實,且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即予舉發,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桃園的回覆也是這樣「如查證屬實,即予舉發」,結果到底怎樣,不知道,沒答案。

害我不檢舉桃園的了,沒爽勁。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22 條: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即派員查證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並將處理情形回復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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