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過重機試辦上國道 , 激烈的爭論無止無盡 .現實是殘酷的 , 若雙方都守交通規則 , 安全距離等等 ,一切合法 .重機騎士忽然摔落 , 遭後方或旁邊車道或對向的汽機車撞擊或輾過 ,須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 又或者強制險給付上限就可以了事 ?政府讓國民用生命來試辦 ...其實說得直接點 , 同等視為在高速公路上 輾過 寶特瓶 , 飲料杯 , 動物 嗎 ?( 我想這樣比喻一定會被砲轟 , 但這是事實 )
建議可以先脫產 再買保險加上行車記錄器 要不然有的你賠的這是一定會發生的(有人敢說不會嗎?)反正誰運氣好就誰輾囉反正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死道友不死貧道只會說別人想太多 而不敢面對現實 路倒掛掉的不是很多嗎?
多去拜拜吧要是法官看你不順眼28分帳...要是你今天帥一點55分帳...要是你今天沒財產恭喜你一輩子也不用有了你從後面追撞...算你衰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未注意就算是下雨天沒路燈也是你家的事誰叫你在高速公路做肉醬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