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0/11/23 車禍,地點:市民大道四段(臺灣大車隊司機 態度超級惡劣))
這是發生在2010/11/23 23時4分於市民大道四段發生車禍,
對方為臺灣大車隊司機,我方為普重駕駛,
事情經過:
我方沿市民大道四段往大安路口行駛,對方在我前方直直行駛,
但車速忽快忽慢,忽然間該車向右偏(車頭離路旁距離1.4m車尾離路旁距離1.5m),
該車右後尾擦撞到我車左前方頭輪框,使我方擦撞後在滑行,被對方拖行快到大安路口。
但對方稱:
他沿市民大道四段往大安路口行駛,當時號誌燈由黃燈要轉為紅燈,
我車正在煞車要停等紅燈,我方由後側撞上來。
後來對方改口稱:
我方為未碰撞前即摔倒,機車再滑行撞到他的車後側尾。
疑點:
1.當時天晴晴朗,地面乾燥,路面平坦,我方會無緣無故摔倒?
2.對方稱因看到要紅燈,所以正在煞車要等紅燈,但對方停的地方為"機車停等區"。
再者,該司機車禍後馬上通知其友(臺灣大車隊)到場嗆聲等等,態度惡劣,
我方錄影蒐證前其友還大聲說:這個被撞是應該的啦(台語)
影片內,其友也有說:看他這一型的(台語),如此輕浮藐視的態度!
實在令人對其車隊的品德教育失望...
*補充:
初步判定表及後來申請再一次判定均判該計程車司機過失,我方無肇責。
中天新聞2011/10/11報導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57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