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日前女友開車被對方撞到,但牠第一時間逃逸了!還好有行車記錄器!現在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大家,因為牠是肇逃(警察筆錄上有註明"對向車誇越中線並肇事逃逸"),那對方的保險公司還會理賠嗎? 外帶一提........國泰的保險員真有你的(你們都這樣處理出險的喔?),連現場圖都沒看,直接就跟我女友說7.3分,我們3!當然我女友二話不說掛電話講都不跟他講!
小咻咻v wrote:
對方的保險公司還會理賠嗎?
逮到人,有肇責,有保險,報出險,那保險公司還是會賠~
小咻咻v wrote:
國泰的保險員真有你的
樓主指的國泰業務是你自己的車險業務嗎?
通常理賠員會依慣例判斷責任成數是很正常的,
我想你可能碰到老鳥理賠,講話比較直接,讓你感覺很差,
警方的紀錄上其實也不會寫出誰的肇責多少,
通常雙方各有責任的情況,肇責比例多半都是互相喊的,
大家案子處理多了也會有基本默契,不大會亂來,第一當事人責任會較大,
除非申請鑑定或走法院,才會仔細去判誰的責任多少...
請理賠員再仔細跟你說明一次吧,
覺得態度有問題就找主管談,不談還是沒結果滴...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stevelee1203 wrote:
請問一下,我保丙式的話
對方肇逃不是有經警方確認是有跟車子發生碰撞就可以理賠嗎?
是的,沒錯,
我回文裡面有說,如果肇逃找不到人,警方或者是各種客觀證據都無法確定,
那麼的確是可以主張不賠,因為損失原因不明!
保險主張損害填補,規範承保範圍,主要就是要確定損失發生的原因,
必須是承保範圍內的事故,不然誰能說那部車上的傷痕不是既有的舊傷?
請問警方要如何確認是有跟車子發生碰撞?
一定是要有目擊者、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等等事證來佐證,
絕不可能是何人片面之詞就採信的,
如您所言,如果客觀證據可以支持車輛是遭到另一部車輛碰撞,
那麼車碰車(丙式)的確是可以進行理賠申請的,
找不找得到兇手沒有關係,重點是要確認"車碰車"的事實。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小咻咻v wrote:
請問一下....日前...(恕刪)
國泰的確是這樣子的,理賠部拗到越多,獎金越多。
據了解,第一步先用拖字訣,半把個月先把你晾著,連連絡都不和你連絡,先拖到你冷了,或拖到你覺得去申請記錄麻煩,而且又要付一條申請費為止。
再來就是成數,如果他很確定肇責在你,那就是從你要負全責開始談起,再來就是先從你錯7成開始談起,反正衰是你在衰,他只是上班的,照時間上下班,如果被他拖到本來應該73比,變成了37比。那他就有獎金入袋了。
曾經吃過二次國泰的虧,一次不想和他耗時間就算了,對方自己塗牛屎,國泰只賠我3,其它我自己貼,因為肇責是對方,所以車主也沒那個臉要我賠他。
另一次又是國泰,肇責也全是對方,國泰也是用拖字訣,我連打了三通電話去訐譙車主問他保那個什麼爛保險公司,最後我請自己的保險公司去和國泰處理。
之後如果要保險我就決定怎樣都不會找國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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