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今年4月號寄出去檢舉的信函

到6月2號收到回函,真的很瞎,我就是不敢跟流氓面對面,我才救助警察大人,不知道是公務繁忙,要這麼久才會有回應..看到信的內容,我又快昏了
二、 另檢舉交通違規,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一併檢具(照片上應顯示日期)
以上4點,我只有第一點有問題,若我附上了我自己的資料,那一些路霸會不會有門路查出來我是誰呢,必竟他們都是有勢力的流氓,我還想住在我現在的房子也沒能力搬出去住,很怕被打擾

我只是想晚上下班回家,有機車停車位可以停,可是每每都遇到路霸佔用機車格,我又不會去破壞人家的車,我每次寄信檢舉,都沒下文,時常看到警察騎著機車來回的巡邏,都當作沒看見,真的很心寒!
平時白天機車停滿滿

總是有路霸趁機車都騎走時,把自家的車開到機車格去停,我希望藉著PO到MOBILE01網,讓大家知道,看看,是否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消除路霸呢?
最近的路霸,我都有拍照存證,至於車牌我不想蓋除,敢作惡人,就應該敢承認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