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等紅綠燈一共被機車撞3次後照鏡.左邊一次.右邊2次這真的沒法躲..我乖乖在等紅綠燈.我不能控制左右邊的車離我多近.更不能控制那些年輕人愛鑽,鑽不過死要鑽.今天被一台778bey的機車撞到我後照鏡.很大聲.後照鏡都往上彈開了.但他停了0.5秒.繼續往前騎....我跟女友說這樣可以告他撞我逃跑嗎...確被她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TBONE14K wrote:今天在等紅綠燈一共被...(恕刪) 我買新車後三個月就被撞一次 心有不甘 叫警察來 後來弄個粗蠟就消除掉了其實警察是有權利選擇事情的輕重處理 你我事情都是小事 除非撞到嚴重毀損換來就是在大熱天下處理事故花了90分鐘(包含等警察)我也說對方造逃 警方請我去某某交通隊做筆錄 就為了這小事要我跑來跑去 太不值得了你可以告 但是你有那麼多時間就為了一道可以用粗蠟消除的刮痕嗎
firedragon wrote:有時真想在車身邊裝刀...(恕刪) 其實我早就想把機車旁邊裝一字起,每當我騎過那些愛亂臨停 or 總把兩線道當三線道開車的就可以把他們的愛車,好好地美容一下~這樣子一定超爽的啦!!----以上說的只是心裡面的話,但是我也知道那樣作是錯的~遇到真的擋路的,或是亂停的,我也只能罵聲幹~牠們還不是照停照切,所以啦,這種問題~在台灣是無解啦~機車鑽汽車,汽車逼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