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7/17/2011 下午 一點半左右
事發地點:鄭州路與重慶北路交叉口
事故:機車撞擊事故
事情經過:
當時從實驗室準備回家,路經鄭州路與重慶北路交叉口,大家都在等紅綠燈,我的位子如圖所示,但由於卡車檔在我左方,我不太清楚 對方等紅綠燈的詳細位子在哪,我的視線上有死角,一到綠燈起步時,大卡車 同時起步,正當我準備要超過大卡車直行的同時,對方載女朋友準備進入到待轉區,所以進行的右轉切入的動作,但尚未超過大卡車的時候,我見狀對方突然衝了出來,措手不及,大約離我一個車身的距離,緊急煞車不及,所以前方車頭撞上了對方的排氣管。當下並無注意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有打我也看不見,太突然了。
當下我飛了出去,vespa安全帽著地.嘴唇留血,手軸上也留血。對方兩個人沒有任何可見傷痕,不過很好心的給我衛生紙,和濕紙巾止血。
當下有好心人將我的車子攙扶了起來,但由於尖峰時段,各自將自己的車 移離了線場,對方也報案請警方來處理。後來也叫了救護車,將我載到附近的中興醫院做嘴唇縫線的治療。(2~3公分傷口)縫了五針
後續賠償,由於對方是18歲服役青年,所以全權交給父母處裡。對方也保證醫療部分 會由對方保險公司做理賠動作。但警方也提到,私人物品損傷的部分,我們得自己協調。
機車部分,對方也有轉倒,並無妨礙騎乘,當下他們騎乘機車 一起陪我到醫院
我騎乘的是剛整理好的老偉士,車頭前剎歪掉,輪圈小歪....給整理車的車行估價 約一萬出頭,
但談過電話,雙方認知有誤差,跟我說 不一定要換新的等等..
所以對方談判只肯出5000。不能接受就走法律途徑。對方爸爸口氣不是很好。
一直強調我車速過快,我心想,如果車速過快 那妳兒子車速一定比我還快 不然怎麼會在我前面,況且才剛綠燈起步,速度時能多快.. 又不是大型重機0-100 只需不到五秒
因為剛花8000元買的vespa安全帽著地,還有才剛整理好沒多久的老偉士,對於這價錢不甚滿意。
事後嘴唇腫的跟香腸一樣,出門都得戴著口罩避免嚇到別人。

警方說 如果私下和解,要寫一張和解書。其實錢能解決都是小事,有時是奇摩子的問題(唉)
30天過後可以免費申請分析判別表.但我稍微查詢一下 還有另一項自費3000元的檢定調查,是否要做呢?
問題來了,我現在就可以走法律途徑提告對方嗎?還是得等30天的分析判別表?
因為我沒有行車紀錄器,很難有物證,但警方說 路口那邊有監視器,得調監視器才能當我的物證嗎?
提告的流程是直接到接受我報案的派出所嗎??
再責任上,我的認知是沒有完全的對錯,是以責任比例來判別,路權上,這樣我站得住腳嗎?
第一次發生車禍,第一次坐救護車,第一次做筆錄

感謝各位大大的耐心,聽我說完事情的源由經過,如果可以也煩請一解小第法律常識的不足

也祝各位行車平安。避免發生這種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