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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車禍責任歸屬-左側車道右轉

請問車禍責任歸屬-左側車道右轉
日期7/17/2011 下午 一點半左右
事發地點:鄭州路與重慶北路交叉口
事故:機車撞擊事故

事情經過:
當時從實驗室準備回家,路經鄭州路與重慶北路交叉口,大家都在等紅綠燈,我的位子如圖所示,但由於卡車檔在我左方,我不太清楚 對方等紅綠燈的詳細位子在哪,我的視線上有死角,一到綠燈起步時,大卡車 同時起步,正當我準備要超過大卡車直行的同時,對方載女朋友準備進入到待轉區,所以進行的右轉切入的動作,但尚未超過大卡車的時候,我見狀對方突然衝了出來,措手不及,大約離我一個車身的距離,緊急煞車不及,所以前方車頭撞上了對方的排氣管。當下並無注意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有打我也看不見,太突然了。
當下我飛了出去,vespa安全帽著地.嘴唇留血,手軸上也留血。對方兩個人沒有任何可見傷痕,不過很好心的給我衛生紙,和濕紙巾止血。
當下有好心人將我的車子攙扶了起來,但由於尖峰時段,各自將自己的車 移離了線場,對方也報案請警方來處理。後來也叫了救護車,將我載到附近的中興醫院做嘴唇縫線的治療。(2~3公分傷口)縫了五針

後續賠償,由於對方是18歲服役青年,所以全權交給父母處裡。對方也保證醫療部分 會由對方保險公司做理賠動作。但警方也提到,私人物品損傷的部分,我們得自己協調。
機車部分,對方也有轉倒,並無妨礙騎乘,當下他們騎乘機車 一起陪我到醫院
我騎乘的是剛整理好的老偉士,車頭前剎歪掉,輪圈小歪....給整理車的車行估價 約一萬出頭,
但談過電話,雙方認知有誤差,跟我說 不一定要換新的等等..
所以對方談判只肯出5000。不能接受就走法律途徑。對方爸爸口氣不是很好。
一直強調我車速過快,我心想,如果車速過快 那妳兒子車速一定比我還快 不然怎麼會在我前面,況且才剛綠燈起步,速度時能多快.. 又不是大型重機0-100 只需不到五秒
因為剛花8000元買的vespa安全帽著地,還有才剛整理好沒多久的老偉士,對於這價錢不甚滿意。
事後嘴唇腫的跟香腸一樣,出門都得戴著口罩避免嚇到別人。

警方說 如果私下和解,要寫一張和解書。其實錢能解決都是小事,有時是奇摩子的問題(唉)
30天過後可以免費申請分析判別表.但我稍微查詢一下 還有另一項自費3000元的檢定調查,是否要做呢?

問題來了,我現在就可以走法律途徑提告對方嗎?還是得等30天的分析判別表?
因為我沒有行車紀錄器,很難有物證,但警方說 路口那邊有監視器,得調監視器才能當我的物證嗎?
提告的流程是直接到接受我報案的派出所嗎??
再責任上,我的認知是沒有完全的對錯,是以責任比例來判別,路權上,這樣我站得住腳嗎?
第一次發生車禍,第一次坐救護車,第一次做筆錄第一次接觸法律問題。所以問的很零碎
感謝各位大大的耐心,聽我說完事情的源由經過,如果可以也煩請一解小第法律常識的不足
也祝各位行車平安。避免發生這種鳥事
2011-07-19 1:15 發佈
您好,我建議就到此為止了.
我先說結論:到了交裁,一定又是:因注意而未注意.(雖是事實,但也太敷衍了事了.)
以上是我個人被人撞的經驗.(但我都自己不出面處理了,自從有一次為了省錢不加保後,就只為了Kimochi,花了精神去上交裁後,我就都請保險公司代位,畢竟這是他們的吃飯的工具.)
謝謝!

TONY
你這種事故的情況應屬小事故
但有人員受傷就牽涉到過失傷害的問題?
建議如果財損不大 雙方都可接受 就雙方和解較快
如果要讓保險公司出面
至少要等到事故初判表出來才能談
而且初判表通常內容都寫涉嫌..... 也沒法律依據


你撞他大概就輸30% , 醫療部分已經拿到的話 財損就要慢慢協商了 . 警察的肇事記錄或是車禍鑑定出來了嗎是幾幾分? 我遇過摩托車從對向及我旁邊對向摩托車之間超車失敗導致擦撞及對方後方摩托車兩台追撞 . 結果這幾個大學生聯合起來告我傷害 . 後來也是自己本來處理掉 因為常出國出差沒辦法跟他們去法院三戰兩勝(不就好家在那位大學生沒死) . 既然你醫療都拿到了 就看車禍鑑定來告了 因為你對財損理賠之金額不滿 .
現場不是已經破壞移動
鑑定上不會有問題嗎
初判表無法作為訴訟證明用途
3000元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醫療部份是用強制險理賠
醫療單據請收好再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
強制險理賠範圍急救 診療 交通 看護
理賠給付上限為20萬
財損最有可能談不容吧
就看原PO是否要提出傷害告訴
請準備好檢附相關證明
到轄區派出所報案作筆錄取三聯單
刑附民逼合對方理賠財損部分
可順便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警察的肇事記錄或是車禍鑑定目前還沒出來,要等8/16 ,也就是事故發生30天候 才有辦法得知。
醫療部分目前也還沒有拿到,不過對方有跟他們的保險公司連絡。

對方給我的感覺是,想等30天 車禍鑑定出來後,在決定和解或是走法律途徑。
對方爸爸就說 因為你人受傷,又縫了針,所以最多就賠5000和解.不然就交給法律流程處裡。
現場已經破壞移動,鑑定上的初判表,是否無法提供有力的依據?
我的道路法規認知,直行車輛的路權優先於轉彎車輛,雖然我撞上了了他,而不是他來撞我。
這樣有構成任意變換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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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30天初判 結果出來後,是走調解庭嗎?
筆錄當下 雙方都有測酒測都是0.0

kure86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恕刪)

原PO是學生吧 有學生保險可以請領除非註冊時沒保
初判表等待時間
自行決定是否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不過調解結果不見得會滿意
之後有初判表結果再決定是否提告
但初判表無法作為訴訟證明用途

Snoppy911 wrote:
原PO是學生吧 有學...(恕刪)

我是學生沒錯,還有論文要煩,所以也是想趕快以和解方式解決這件事
感謝詳細的講解,讓我瞭解流程怎麼走。
因為昨天通電話雙方私下談判並沒有達成共識。
請問申請調解是得在初判表出來之後嗎?還是在初判表出來之前也可以申請?
請問您是從事相關的行業嗎?後續有問題是否可以在請教您。

kure86 wrote:
我是學生沒錯,還有論...(恕刪)

等初判時間就可以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因為調解也是要排時間
不過調解並無強制約束力
對方也並非一定要到場調解
FLS_Zawa wrote:
你撞他大概就輸30%...(恕刪)

亂講話~~


樓主先去想辦法調調看有沒有監視影像~~因為車輛已經移開了~
如果各說各話~有可能初步鑑定叫做"無法判別肇因"~~所以快找影像當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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