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王索隆曾說『背後的傷是身為一個劍士的恥辱!』
我覺得不管速限110公里or100公里,駕駛人的認知如何。
(有些自動加10公里,有些堅持不超速,有些堅持表速不準)
高速公路的駕駛人開上內側車道,應該就有必須跟上前車的自覺。
(就算你習慣留很長的安全距離,只要與前車的距離拉大,自己應該就要努力跟上。)
當然如果前車真的超越你自己所認知的速度上限,如果後放持續有車子逼近,
情況允許下(中間車道車流量不多),還是建議先退到中間車道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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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從台南開車到新竹,看到不少奇怪的駕駛現象。
case1 前方一台龜車,後方的車子好不容易從中間車道超車到前面,卻故意放開油門。
(原本車速100公里,因為這個無意義的動作降到90公里以下)
case2 好不容易從中間車道超車到前面,前方也無車輛,車速110公里。
超車之後就維持定速,也不往前拉開距離,讓後方想超車的無法抓到安全距離。
真情玉荷包 wrote:
看不見前車車尾燈是一...(恕刪)
如果不跟上前車的速度,遲早也是會看不見車尾燈的。
應該沒有人在高速公路上會保持500公尺的安全距離吧~。
高速公路的外線常常會有有大貨車大客車行駛,
開外線的如果想要保持最高速限,勢必一定不斷的變換車道。
無形中會增加事故的風險。
基本上真的不建議在內側車道使用定速行駛,
如果前方突然速限降低,用定速行駛一定是第一個煞不住的人。
(長時間不把腳放在油門上,臨時要踩煞車一定會慢個一兩秒。)
自己是開2010年的CRV,剛開始還喜歡用車上的定速。
後來覺得台灣的高速公路定速真的不夠實用。
不管怎樣,希望開在內側車道的駕駛都可以盡量跟上前車的速度。
加快高速公路上車流的順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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