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車禍了,需要緊急做哪些事?

各位01大大安安!!!
小弟想問一件事,萬一在完全不明的路上發生了車禍,第一時間就是原地原車不動,然後馬上打電話報警(但請問是直撥「110」就行嗎?)
第二車子千千萬萬都不要移動到,一定等警察到來嗎?
第三還有什麼很重要的一些小細節需要注意的呢?
不好意思...這都是很基本的常識,但是人往往都在出事時,卻忘了這些最基本的常識該如何處理?
所以問問各位有過經驗的大大 謝謝你喔 感恩
2011-07-07 0:12 發佈
1.是
2.不一定
3.有人員受傷要告知警察叫救護車
4.裝行車紀錄器.保該保的險
1.手機直撥110,系統商會自動將電話轉到距離發話地最近的分局or派出所。

2.這方面很難去定論,分以下兩點說明

2-1.若是上下班、車流量大的路段,且無人傷亡或非重大事故,必須盡速將車輛的四輪、四角的位 置車頭方向用任何方法在路面標記出來,並將車輛盡速駛離至路旁,避免交通仔來,先各一張妨礙交通罰單。
補充:有人傷亡時,在撥110報案時,請記得先告知員警需要救護車,有傷患幾名,並且將發生的路段詳細告知警方,不需要分開撥119,警方會直接處理。

2-2.若是鄉間小路或非車流量大的路段,就等待吧,以不影響交通順暢的前提去決定。
補充:有人傷亡時,在撥110報案時,請記得先告知員警需要救護車,有傷患幾名,並且將發生的路段詳細告知警方,不需要分開撥119,警方會直接處理。

3.小細節注意地方:

3-1.發生事情,勿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就算不是你的錯,光肇事逃逸就可以被對方告慘。

補充:若發生事情當下有很緊急的事情處理,請先用手機撥對方的號碼,製造通話紀錄(手機)、通聯記錄(系統商),最好請對方有接聽的動作,並且關心對方,告知對方目前真的緊急事情處理,必須先行離開,甚至有名片也可以留給對方。

3-2.如果有受傷導致需要救護車,那就別跑吧,留在現場等待救護車與員警到達後,向員警說明必須先行離開。

3-3.如果要當場私下和解,請記得必須要有雙方簽名蓋手印的和解書。

補充:內容大致上為:A君與B君於1月1日下午約1點在XX路上(最好可以有幾號的詳細地址)發生碰撞(擦撞)等等,今A君願意以(多少錢)賠償B君(或兩方均願意自行處理),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以保雙方權益。記得最後切記一定要有雙方的親筆簽名與手印,身分證字號與地址可有可無。(和解書可以在網路上下載或書局買,隨時放車上以備不時之需)

剩下的我好累,哈,留給其他網友方想或提點吧。
撞車了...

1.原車不動,打110報警
2.有手機能照相最好全部的場景一一照起
3.有受傷報警時警方詢問有否受傷要叫救護車嘛?告知要
4.已報警 就無須跟對方喇賽,等警方來保持現場跟隨警員做出最正確的現場圖與事發經過狀況

5.對方車如有移動過,絕對要告知警員原來的現場狀況

當然啦...少事故者當下都會慌,腦子一片空白
離家近的話最好通知家人到場協助


win8850 wrote:
各位01大大安安!!...(恕刪)


1.撥110並正確告知車禍地點及是否需要救護車,有傷患幾名。
2.最好不要,一定要移動的話就地上標線並拍照。
3.記得事故車後要放警示標誌,跟員警要求雙方做酒測。
4.等員警的時間,可以先想想等等作筆錄時,車禍的發生的情況要如何敘述
(有人同車的話,可以討論一下,如何寫比較清楚)。

有保險的話,不要跟對方當場和解,你和解的話保險就不賠了。

有多次經驗,對方說先不要報警,要請人拿錢過來賠償(無照或酒駕...),
等了許久(最長等過2個小時...),
結果只是帶一堆人來盧,也沒賠償的意思,
現在有經驗了,只等10分鐘,超過就先報警了。
承諾到頭來只是愛情的假象
也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發生擦撞

無人傷亡的情況下也要停在原地嗎?

還是要移到路肩呢?

感覺在現場畫線拍照都蠻危險的...
最安全的方法 好像還是馬上打110厚!!!
不然私下和解如果對方沒信用最後可能也是不了了之...
保險方面算是滿重要的一環厚...
車禍了就報警 再讓保險公司去處理糾紛 是嗎???
發生事故時須先注意下列事項:
1.確認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則優先處理。
2.報警並盡量保持現場完整。
3.於事故地點前後豎立警告標誌,以提醒其他車輛注意。

以上三點為個人認為較重要的部分,其他的則視個人需求增減。
SOP

1. 確定安全(三角錐記得)
2. 報警
3. 有保險找保險
4. 拍照%錄影
5. 靜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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