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說沒有限制有車頂的機車販賣,只要有檢驗合格,那就是廠商不肯販售瞜?
10萬一台應該有人買吧,現在隨便一台五期噴射125都要6萬左右吧
所以我們要求廠商引進或研發吧??
回信: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 20110033778
交通部民意信箱 寄給 我、 public_web
寄件人 交通部民意信箱 motceyes@motc.gov.tw
收件人 poohpo
副本 public_web@oop.gov.tw
日期 2011年6月16日下午4:15
主旨 回信: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 20110033778
寄件人motc.gov.tw
系統將其列為重要郵件的主要原因為:郵件是直接傳送給您。
交通部民意信箱
關於台端建議開放有頂蓬設計之機器腳踏車登檢領照使用乙案,說明如次:
一、依公路法規定,國產及進口之汽車及機器腳踏車應符合本部規定之安全檢驗標
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得辦理登
記、檢驗、領照,目前國內亦已有相關申請者進口及製造設計具頂蓬設備之機器腳踏
車,依上開規定取得審驗合格證明,可至公路監理機關申領牌照。
二、另查本部並無限制一般民眾不得購買上開符合規定機器腳踏車及辦理登檢領照之
相關規定,併請參考。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00408992號 發文日期:100/06/16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剛剛上網查到義大利品牌,感覺很好喔
http://www.qcql.com/temp/ADIVA15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