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辦案都是這樣嗎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我同學外送
聽到長長的煞車聲~~~~~
出來巷口時,傷者被撞倒在地上
結果肇事者逃逸(路人指著那台黑色轎車),我同學馬上追了上去,記住車牌後
回去剛好警察來了(事發地點),便告知車牌號碼
可是由於要上班的關係,只好等下班再回去做筆錄
下班,我同學到警局做了筆錄,問了一堆有關於剛時的情況
我同學當然滔滔不絕的說:對阿~就撞人就跑阿~之類的話
警察就問了:那你認是旁邊這位嗎?
我同學:不認識阿
警察:你跟他有仇嗎?
我同學:沒有阿
警察:他就是肇事者(感覺像個流氓)(而且從一開始就坐在旁邊了!!!!)
我同學:(點頭).....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
警察不是應該保護當事人嘛...
這樣誰想當好人阿!!!
2011-06-13 2: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辦案
保護規保護
可是法律規定加害人有知道證人是誰的權力= =a
所以...........
是等你真的出事了才會保護你= =a

乾坤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恕刪)

怕到時找不到人賠
找墊背的先...
同學滔滔不絕的說.....

警察可能認為你同學該講的說一說就好,不該講的不要多說。

這點要學起來作為日後的修養....
滔滔不絕的說...我的經驗是...做筆錄時警察問然後我答...

要附加當時的情況時...警察就口氣不好的說...這跟警察辦案無關不用說...

心裡os...我就是這個案件的直接關係人...我說的案情你都不用紀錄下來...

你們警察要怎樣辦案...之後警察問我什麼我也懶的說了...警察擺明了擺爛...

雖然我的經驗是很多年以前的經驗...但已經讓我對警察的印象非常不好...

所以...之後如有需要麻煩到警察大人...我一定錄音存證...

最好是錄影錄音...

我對警察的印象也不好..

上個月月初我也是被撞對方肇事逃逸

事發十天之後車牌都找出來了哦

現在連撞我的人(非車主)筆錄都做完了

車主從來就沒出現~

肇事的車輛到現在也不去找也還沒扣押

對方的駕照也沒吊銷耶~

只會嘴巴講說會"依照程序處理"

現在都一個多月了~

本人還在休養中

警察真的是人民保母嗎???????





乾坤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恕刪)


快去檢舉
警政署有規定問筆錄時
除了製作筆錄當事人(家屬)或是律師外
閒雜人等一概不能同間訊問
之前因為某件案件製作筆錄時
偵查隊隊長告知有這個規定

tk910327 wrote:
我對警察的印象也不好...(恕刪)



警察只會幫你製作相關文件
如果想求償
要自己做,如提告、和解
這個部分警察是不介入的
趕快吧!!自己權益不要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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