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有報案期限???

今天剛好放假 然後去找朋友 看見朋友的車子 奇怪 不是整台剛烤漆

怎麼又凹掉了..朋友說 他弟弟之前開他的車子出門 然後 突然被後

方一台賓士 給撞屁股了 對方不但沒下車 又倒車 之後 從旁邊繞跑

他弟弟 就追了上去 追了一段路 那台賓士 也甩不掉他弟弟 直接

就開去警察局 似乎 怕被他弟弟追殺..剛好 順便報警好了..

結果 警察卻開口說 超出報案時效...這..是哪門子的條規??

難道要先去警察局報案說 等下我會被撞 要先報案嗎? 然後

對方澇跑 沒看到車牌情況下 車子還可以動 當然要先追上去嚕

然後 看見車牌之後 到底要不要追去攔 這我也沒辦法了解 他弟弟

的作為是否正確 因為 以他弟弟的個性 應該是不會馬上放過對方

假如今天是我 = = 我也可能一樣..最後 看我朋友的述說之後

似乎 是屬於自己倒楣..這到底 是要怎樣報案 才算沒超過實效

又不是超過一整天 追逐時間 也沒有半小時..真的有點怪怪的說..
2011-03-22 2: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報案期限
請讀我的唇...賊頭想吃案啦。
請嗆直接跟督察單位報吧。

dld373 wrote:
今天剛好放假 然後去...(恕刪)


你聽那警察在放..........

檢舉他 , 找他長官 , 或直接找督察室 ~

讓他吃不完兜著走 , 警察素質真.........爛............
dld373 wrote:
今天剛好放假 然後去...(恕刪)


羞罕啦
有沒有那麼扯
鮮乳臭酸期限也沒有那麼快
說真的還是假的
我吃到快40歲
沒聽過這麼誇張的
會不會你朋友跟你開玩笑
呵呵~~
原來"車輛事故"這樣"物品"的保存期限真短!!
我真的長知識了!!

麵包哥 wrote:
羞罕啦有沒有那麼扯鮮...(恕刪)


我朋友應該不是開玩笑的 看他的表現 超無奈的 也不太想提起
我也是覺得警察想吃案 不然就是 開賓士的人 可能不是簡單人物吧..

反正 我朋友 他甘願自抹牛屎就算了 今天是我 一定追究到底..
自己開去警局?對方賓士車主是肇逃要去自首嗎?
dld373 wrote:
今天剛好放假 然後去...(恕刪)

他應該聽錯了,應該是沒有車禍現場,他們還是會處理的,肇逃案是要被列管的。
]
維尼爸 wrote:
呵呵~~
原來"車輛事故"這樣"物品"的保存期限真短!!
我真的長知識了!!

請你主管出來、什麼!下班了?

哪~~~~~~明天分局見。
否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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