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2月12日開車南下,在國道三號南下125.7公里處,被拍一張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時速104公里,應保持52公尺,實距不足),小弟不清楚在時速100時,要保持50公尺以上的車距(當時不記得左右有無車子),請問各位有被開過此狀況的紅單嗎!?大家一起討論吧!!!
依據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六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前項規定例示如下:車速6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30(公尺),大型車為40(公尺)。車速7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35(公尺),大型車為50(公尺)。車速8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40(公尺),大型車為60(公尺)。車速9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45(公尺),大型車為70(公尺)。車速10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50(公尺),大型車為80(公尺)。車速110(公里/小時),小型車為55(公尺),大型車為90(公尺)。第一項規定如遇濃霧、濃煙、強風、大雨、夜間行車或其他特殊狀況時,其安全距離應酌量增加。汽車行駛於長度四公里以上隧道時,其行車安全距離應依第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第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行駛於長度四公里以上之隧道,應保持五十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二十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二十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資料參考網站http://www.freeway.gov.tw/index_manner.asp
samuel05 wrote:小弟不清楚在時速100時,要保持50公尺以上的車距 這不知道....駕照怎考到的?高速公路上,有看到路橋,路面有畫類似的虛線,若沒保持車距都有機會吃到罰單,警察會躲在橋上偷拍,你看不到的.
又是國3 125, 又是後龍分隊,又有人被照~~~ 這已經是很熱門的一個點了, 樓主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地上橫向的虛線就是給你參考用的(舉發亦同) +1,尤其有橫向的線, 樓主你看照片上緣, 是不是有橫向的線,這種地方就是在拍未保持距離和超速的~~~我在這被拍一次超速, 3年前.我在這裏一定不跟車, 不過通常都 GPS 117~120 通過.
這距離是不夠的被罰錢是正常的不過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兩側都有車子 正前方和正後方都有車子過陸橋前看到警察拍照 無法減速或是加速修正為合理的行車安全距離的時候請善用你的方向燈可以幫你省好多錢錢據說拍到方向燈亮著的車子行車距離不夠的時候 會有討論空間 比較不會直接開罰當然 有時候悲劇也會這樣發生 進陸橋前 被人家超車 原本60公尺左右的距離中間塞一台車子進來 安全距離馬上除以二還要扣車長.......這樣也是會中獎的喔我朋友有這樣被拍過 超級倒楣的
這條規定真的很沒用處!根本就是有許多漏洞可鑽.就像如果保持好車距了.結果被別車插入.這樣還可真是衰呢.在一高南向靠近六六快速道路前也是有.如果當時車不算多但是大家都緊跟時.這時你認為他會拍嗎肯定是不會的.每線道大家都是距離只有十公尺那拍了要算那台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