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ss.fetc.net.tw/真是夭壽呀,過站扣款失敗補繳40元,沒有38元優惠不說.......還講了一個很好笑的理由,收單機構轉換100/2/28 號 晚間10點到 100/3/1 早上七點不能繳費3/1早上七點之後的線上繳費,使用者自行負擔每筆2~3元手續費搶錢搶瘋了嗎?
問題是~~ 就算有機過站遠通他們自己搞的扣款失敗,去補繳也是要收手續費原本站站38,喊得真好聽管你扣款是怎樣的失敗,38 直接變成 40+2 ? 40+3 ? 這樣合理??? 根本是搶劫阿一旦扣款失敗,消費者就只能浪費時間回服務區補繳或是上網被坑手續費遠通卻無法保證 機子能站站扣款成功這就是歹完的財團
為了避免財團設備失誤造成個人損失應該當場於ETC車道下車再將機子取下拿在手上對準車道感應器最後走到隔壁收費車道問收費人員 : 這樣有感應成功了嗎?如果是, 則徒步上車啟動引擎離開ETC車道若否, 則重複上述動作直到感應成功為止(或者是國道警察出現...)他人的失誤為何要消費者概括承受呢?真的是政策遇到財團就會轉彎呢!
ETC 會這麼硬... 是因為政府在挺他阿上次從中壢開到高雄,才八站就一站扣款失敗,失敗率高達12.5%花錢儲值ETC 還要花錢花時間補繳40元,這就是政府便民的措施??? 還是在圖利財團?上網跟消保官申訴,遠通電收不只沒有理會,也沒回信,指打電話問候我想退還2 元~ 門都沒有,還用交通部公文來回應消費者~ 並且語帶恐嚇~ 這樣的作為 讓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