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出門要去面試
到了某個路口待轉區待轉
等了30秒變成綠燈後
前方視野也已經都淨空了 才開始起步
我還不是衝第一台, 已經有2,3台先出去了
結果剛起步2公尺坐邊就殺出一個老伯
騎著很舊的打檔車撞上來
大大的前輪直擊我的左小腿肚
因為剛起步 我幾乎沒速度 就被撞的直接往右倒
老伯則是原地停止 看了我約10秒後 就把車往前騎到旁邊停著
過來想要把我扶起 我根本站不起來
還想要把倒地的車子移開 我要他不准碰
這時我自己拿出手機來報案(這時發現他拿出礦泉水來灌)
老伯還一直說這沒什麼事情我們簡單處理就好
等我掙扎移到路邊時 老伯馬上掏出兩千塊來
想要就這樣算了.....
等警察來了 他馬上就跟警察說他還是綠燈 是我搶紅燈
我都已經待轉了 還搶什麼紅燈
反正事故一定是各說各話 警察也很清楚 我確認我這邊的說法就是
等救護車來的時候 我也有跟警察提要酒測
等到去醫院包紮好 然後自己叫計程車到交通隊等了半個小時
處理的員警才帶著老伯回來
果不其然 0.27mg/L 本來照程序應該要上銬的
員警看他75了,給點面子
做筆錄時員警有問要不要順便告
既然筆錄都做了,那就順便吧....
才剛到家,警局又打來問我能不能過去一趟
對方家屬到了 希望能和解.....
當然是先拒絕,表示人不舒服,不想再出門了......
要談也等過兩周我看看沒有什麼後遺症再說吧...
合解不是不能談 但是酒駕就是要受到懲罰....
(不知道要怎麼談才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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