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收到 台中地方法院的傳票 即將要開議和庭
不知道各位 朋友 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我想知道的
1.我要準備什麼 ? 對方兒子錄音這部分 ..... 真的有困難 錄不到
2.在法庭在,該怎麼陳述,對我比較有利 ?
<這裡先聲明 雙方目前身體狀況都還好 , 對方跟我求償的原因就是 他肩頰骨裂 需要復健 但是他沒有去
中國醫藥學院 等 區域性的復健科 , 而跑去,去做那種需要自費 且沒有一單據 一次要價 千元的國術館 這筆錢 他要我全權負責 並且以威脅 若由他兒子處理 事情就不是這樣了 ..... 逼迫我 所以才有此篇文章
小弟在99.9.13日在台中市 與 橫越 無斑馬線的 崇德路2段
我騎機車 在 外快車道與對方 發生擦撞
警察摘要內容如下
甲車 (我所駕駛的機車) 延崇德路 由瀋陽路網安順三街方向行駛外快車道至肇事處與 乙方 (行人) 在 崇德路2段208號對面附近(這裡是分隔島有樹叢的大型分隔島) 往崇德路二段208號方向穿越馬路 雙方發生擦撞
台中市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上
甲方 (我) 初步分析可能的肇事原因
駕駛人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部要安全措施
乙方 (對方)
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
(警方現場圖有標明 前34.9公尺有斑馬線 後72.9公尺還是有斑馬線 , 不遠處都有斑馬線)


當時有報警 雙方皆受傷 送往中國醫藥學院急診室
並且雙方都有急診紀錄

事後 我覺得對方是長輩 所以盡道義上的責任 多次探望與拜訪
但是就在要談和解時 對方 獅子大開口 要求10萬元的賠償
並揚言 如果讓他兒子處理 事情就不是這麼好過的
請問 我該如何處理 ?
另外 如果對方提出 過失傷害告訴 又該怎麼辦呢 ? (雙方都受傷送醫)
下面是圖 請大家多給些意見 謝謝大家的建議

乙方(行人)

甲方(我 機車)

對方手持一堆雜物 根本沒看路

我翻車地點

全景 對方是由 分隔島樹叢鑽出 閃避不及

再來一張 另一側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