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關於函為「關於ETC~請重視人民的意見」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復台端99年11月9日電子信件。
二、 「全民體驗ETC」方案係遠通電收公司推出之階段性促銷方案,體驗期間僅1年,小型車每次扣款為40元,不能和申裝e通機之用戶同樣享有ETC通行扣款成功95折優惠。主要目的係讓用路人可以先體驗ETC的便捷,再透過積點方式(每點3元)換購OBU,最終仍將以OBU普 及化為目標。
三、 該體驗ETC方案係申辦體驗用戶行經ETC車道,透過車牌辨識系統由預儲帳戶扣款過站。目前車牌辨識系統之技術雖已達一定程度,惟若欲運用於收費技術上,其車牌辨識精準度,仍較於OBU之交易成功率低,因須耗費較多作業人力及處理程序,與ETC推動目標相左,故僅為進入ETC之先行體驗。現階段要完全採用車牌辨識技術辦理電子收費尚有所不宜,惟未來將視技術演進情形再行研議。
四、 國道電子收費政策,為我國戮力推動之交通政策,此新興之收費方式,除可降低收費及管理成本、提高運輸能量、減少收費站區交通延滯、提昇行車效率,降低車輛減速停等所帶來之油耗與空氣污染,同 時藉由電子收費系統之建置營運,於轉換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可實現「走多少、付多少」公平計程收費之宗旨,真正達到所謂使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請台端對於ETC政策能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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