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車是我
B車是對方
我的車通過路口時
對方路邊停車出來準備要右轉
然後他的左前保險桿撞倒我的乘客方兩片門板
第一時間我嚇一跳
趕快減速停到路邊去
還好雙方都沒人受傷
對方也停下來並報警

圖上可能看不出來,雲林路2段是雙向2線道
兩邊的路是雙向1線道,兩邊路口都有紅綠燈
之後就聯絡警方與雙方保險公司
警察問完筆錄後兩邊就同時離去
請問一下這樣的肇事責任歸屬要怎麼算
我之後該如何處理,等保險公司聯絡嗎?
要修車的話要怎麼修呢?
(我跟對方都只有保第3責任險跟強制險)
補充當時的照片

對方的車,發生事故後的位置
他停車的地方地上有劃紅線,這有關係嗎?
他是停在7-11前,買完東西後準備要離去

我的車受損的位置
因為我是行進間被撞倒
第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過1~2秒才減速停到路邊
唉!我的人生0事故記錄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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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生到今天已經第10天
昨天有打電話問原廠,原廠說禮拜五就可以完全修好了
維修費的部分是34000左右
另外在打電話問我這邊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對方有說他是路邊起步
應該是要100%負全責,但是對方保險公司不同意
但是我因為這後天急需用車,所以我想我先支付這筆維修費
然後之後再向對方請求
我問過我同事,同事說最好不要,要是我先付怕對方會拖著不付
應該是要請對方先支付才是。
可是我又需要用車,如果我不付我只能繼續把車停在原廠嗎?
這幾天沒有車用真的很不方便,難道要我把車放在原廠,然後以計程車代步在一起請求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