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中午和朋友去吃完飯後準備回家
行經崇德路後!!為了閃避一台小貨車逼不得已騎到車道的中間
沒想到我後面一台TOTOTACAMRY的計程車沒載客人又殺超快猛按喇叭!!
我跟我朋友當下的反應是被嚇到!!真的很生氣我也回按了一聲
後來我們在停紅綠燈的時候
司機搖下車窗用台語嗆說:你們檔到我騎在車道中間你們吃虧
如果我撞你們! 你就死定了!!
我回了一句:你開計程車真的很沒品
我以為這樣就算了!!
後來我走小路他有跟過來還逼我車!!
我就把他車牌記下來!! 788-YT
今天我不是說自己都對還怎樣!!問題是我今天是閃車耶!!
而且他也沒保持行車距離!! 還按喇叭罵人!!如果你載客人趕時間就算了
問題你還空車耶!!
我不知道是不是開計程車的人都這麼沒品!!但我遇過的事很好的司機!!
kang19780315 wrote:
我想你應該是騎到了快車道吧~為了閃車由慢車道轉到快車道不管是誰去撞到你都是你吃虧!!!就這點我確定那計程車司機是對的,以前我就曾經被人從後方追撞,還好我是在慢車道被撞到,要不然怎樣都是摩托車吃虧(因為法律規定摩托車禁止行走快車道)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的規定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也就是說不管是否有劃分快慢車道,最外側往內數的兩條車道,都是機車可以走的車道,不能劃為禁行機車
所以在交通部宣導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動畫中提到,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所以機車能不能騎上快車道呢?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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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車窗沒關 被我聽到講無線電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