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最經典名言:叫他沒事不要亂按人家喇叭,我在講重要的電話!(2:45)
稍微解說一下,一個眼睛白的自稱正在講「重要的電話」


此事已報警,強制罪&妨礙自由
(抱歉,講話有點口齒不清)
我承認啦,我就是衝,在理性的最大範圍內去衝,我不會無緣無路亂衝,見到這個悲哀的社會,天天聽到正義在法律面前無法得到伸張,我就是會抓狂,想要來親身試試看法律是否真的如此軟弱?
我也承認啦,這條命就是這樣... 天生講話就結巴~
用打字的還比用講的快,所以去報案,也是先在家裡打好自己想說的筆錄才去警局.
最後我要說,以上兩條,罰未遂犯
*牽涉到刑事案件,記者請勿挖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