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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超速逆向的遊覽車撞,竟然是我的肇責比較高>"<

兩個禮拜前,
我開車行經沒有號誌燈的十字路口,
因為路邊都停滿了車子,
我根本就看不到左右來車的情況,
所以就慢慢的往前開點,
過馬路,當然是先注意靠近自己的左邊車道有無來車,
然後就在我還在看左邊有無來車的時候,
被從右邊來的遊覽車從側面撞上!
並且推撞到十字路口的對角撞上路邊的停放車後才停止,
我當場就昏迷過去送醫急救。

第二天去警察局作筆錄前,先回到現場看看,
看到地上我被推擠橫移的輪胎痕跡以及爆胎後鋼圈刮地的痕跡,
從十字路口的右下一直到左上對角切過整個十字路口,
很明顯的對方遊覽車根本就是逆向撞上我的,
而做筆錄時,
警察一直在提我是支道,遊覽車是幹道,
而我解釋怎麼被撞的警察都用會看照片研判帶過。

今天,我被推行後撞上的路邊停放車車主打電話跟我說,
他保險公司說他的部份肇責出來了,
我70% 游纜車30%,

還有沒有公理呀!
難道肇責的判定只看誰是幹道誰是支道嗎!?
因為遊覽車是幹道,所以就算他逆向來撞我也是我錯??


2010-07-10 21: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責 遊覽車
他是閃你才逆向?還是一整路都逆向?(看他車尾在哪)
逆向也算幹道車嗎?
你70%太誇張了吧
他保險公司說的

---->不算

不用理他保險公司說的話

只是保險公司自己說的...
要去鑑定才算數吧
我是嘎嘎 wrote:
他是閃你才逆向?還是...(恕刪)


應該是整路逆向,
撞擊的起始點是在我前進方向靠近我的左側來車車道,
我根本就還沒前進到遊覽車來的右側來車車道,
他是逆向撞到我後,然後才往他正確的車道推過去,
所以地上胎痕才會從十字路口的左下一直到右上

紅色是我被推擠的地上刮痕
xiacasper wrote:
兩個禮拜前,我開車行...(恕刪)



警察說得沒錯~

你在支道你就衰小,因為這樣的鳥事我也遇過
這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白紙黑字的規則跟法律,
當他要釐清責任時只有白字黑字上寫的,並不會把你發生的情境家進去,
有纜車他逆向了是他不對,所以一張罰單這樣,


肇事責任7:3的話,看樣子你不在台北撞的喔~~
因為聽說台北是全責~~
xiacasper wrote:
兩個禮拜前,我開車行...(恕刪)

沒錯!
正確答案!
告訴你一件事!
十字路口車禍都是這樣判斷!
個人經驗!
因為支道是要停下來讓幹道先過!
還有十字路口是沒有逆不逆向的問題!
個人也是有過這樣不愉快的經驗!
現在都是看路權!
所以開車還是多小心!
財去人安樂...!
看這張圖...
第一 對方保險公司的鬼話不用信,以警方肇事責任鑑定為準
第二 對方已經違規在先 才會在那個位置撞到樓主,如果他沒違規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如果這樣樓主的肇事責任70%,說真的,還真的沒有公理了~
請問您自己的車有保險嗎?
有的話
請先出險並留下保險公司負責這個案件的聯絡人及電話
在這個案件中的任何一個車主打電話給你說的任何話
都不用去管他
請他直接跟你的保險公司聯絡
會"私下"打電話來跟你講70.30
不外乎想趕快獲得理賠
既然雙方都有保險就讓一切公司對公司
不用費心
以我看圖來說對方逆向似乎沒有很大的錯....
因為可以解釋成他超車等其他事由跨越車道,重點是分隔線如果不是雙黃線,沒有禁止跨越的限制
再來就路權方面,如照PO文內支線幹道的說法,遊覽車這部分有優先權
所以就誰錯的比較多來說
原PO錯在未禮讓,這是法條明文規定的,也就是有違法
對方未違法但仍有過失,因行經路口應減速注意來車,他既然撞了你表示未完全注意或減速不足,算是過失
如果鑑定出來原PO承擔70%遊覽車30%責任,覺得算是很合理的

鑑定結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只能說.....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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