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雨下的又大又急
我跟老婆孩子剛從台中HOLA出來準備回彰化
塞塞塞....好不容易上了高速公路
一上去雨還是很大...大家都大概已60左右的車速前進
恩....怎麼回事
路上一堆閃黃燈的車子...我大概算了一下約有一半...
不過這些閃黃燈的車子依舊行進中.....
這真的是十分危險的動作...
請各位駕駛朋友們不要再有這樣的舉動了....
閃黃燈的功能:一、於車輛故障時應開啟閃黃燈,並於車輛後方50公尺處佇立警告標誌
二、車輛進行車道變換時,應打方向燈。
我想這些開啟閃黃燈的駕駛們心裡一定這樣想:大家都開我也來開、這樣才看的到車輛。
他們有沒有想過,萬一車輛真的發生故障時該怎麼辦???
當故障車輛開啟閃黃燈你卻以為他在行駛,後果大家都想像的到。
他們有想過當你開啟閃黃燈時,方向燈是沒有作用的。
我先跟大家分享一個交通政策:自民國九十九年起領牌的車輛一律配備後霧燈。
車輛上配置的各種燈,都有各自的功能,請大家不要隨意使用不該使用的燈,
我看過很多人開霧燈卻不開大燈,也有很多人開前後霧燈(沒下雨更沒有霧)。
有人在高速公路全程開著遠光燈。
請大家告訴大家不要在行進中開著閃黃燈了,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也請大家告訴大家,正確的使用你車上的每一盞燈。
謝謝大家!!
因為很多車款 並不是後保桿都有附後霧燈...也並不是全部車款都是LED後燈 辨識度極高...
不過大大說的 對 閃黃燈開啟 是無法分辨方向燈 .... 所以開閃黃燈千萬別變換車道 不然就別開了...
後霧燈 是這幾年才有的 !! 不過 前幾年的車款 沒有後霧燈 那怎辦 ? 報廢?? 還是 大大您有更好的提議?
條文是死的 人是活的 如果硬要按照條文來走 我相信大家都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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