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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道中發生車禍問題請教

今天在上班接到女朋友的電話說發生了車禍
經他轉述
騎機車經過一條小街道時
有台機車從小巷中衝出來
撞上我女朋友側邊
造成我女朋友倒車的車禍
女朋友被壓在車子底下好心的路人幫忙扶起車子
也順便請警察過來
警察看到現場說已經移動過了
拍了路口跟雙方車子受損情形

對方也是年輕人選擇不和解
堅持是我女朋友撞上他
對方車頭破掉
女友車子側邊磨損
目擊者有向警方說對方騎很快而且沒注意
不過女友家人說有需要的請他們作證卻沒人願意留下資料幫忙
台灣人阿...
而且小巷子中沒有攝影機

請問各位行家該怎麼解決?
女朋友騎的是算是主線道
對方是騎的算是防火巷
2010-06-19 23: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街道 車禍問題
遇到警察吃案了....
正常來說車禍就算移動過還是可以辦
警察會帶兩位去警局做筆錄跟畫圖
之後會給三聯單(有保險一定要拿)!!
再來就是交給裁決所去處理了
如果是主線道就不用怕,贏的機率高
另外警察會說開紅單什麼的也是唬你的(通常不會開)不賠就不要何解拉!!!
call0318 wrote:
今天在上班接到女朋友...(恕刪)

你沒有完全說清楚 這樣大家無法幫你的
你說(警察看到現場說已經移動過了所以不拍照)
指的是
1.所有照片都未拍嗎??
2.還是未拍撞擊的現場圖??
3.是否有拍雙方機車因撞擊受損的部位??
4.有沒有做筆錄??
5.警方有沒有畫現場圖??
女友行照過期了
被開了一張紅單600大洋
這應該不會影響到車禍肇責吧

1.所有照片都未拍嗎??
有拍照不過車子都已經移動過

2.還是未拍撞擊的現場圖??
有拍路口照片

3.是否有拍雙方機車因撞擊受損的部位??
有拍機車受損照片

4.有沒有做筆錄??
有 可是對方聽到要醫藥費之後一口咬定是我女朋友撞他
不過對方車頭受損
女友車子側邊受損
很明顯是對方的行車路線撞上
對方堅持不和解
女友家人也不願意和解

5.警方有沒有畫現場圖??


在網路上有找到初步鑑定書
可是女友沒拿到
三聯單也沒有
call0318 wrote:
女友行照過期了被開了...(恕刪)

行照過期 只是行政罰與肇事責任無關 也不影響
若有拍照與筆錄那就好辦了
你可以請交警幫你送事故鑑定委員會
不過要繳3000元鑑定費用與近三個月的時間
以往我處理交通事故時
我都會跟對方說明
鑑定報告出來時 肇責多的一方必須繳這筆錢
可由一方先付 簽立單據確認鑑定報告出爐時
輸的一方必須吞下這筆費用

依你所述
1.你女友為主幹道
2.你女友車輛受損處為車側
因為已經移動車輛破壞現場
依以往經驗
你女友的責任可能會在2-3成
也有機會會沒責任
要看鑑定委員的心情了

現場已破壞 他當然只能拍攝路口及車輛受損處
且有做筆錄 所以警察是無吃案問題

既然對方不願和解就不用急著和解
你們可以先去告對方過失傷害
跟法官說已送鑑定
等待鑑定報告出爐時
對方就會吃苦頭了

另外記得要先報出險(強制險或意外險)
可由保險公司跟對方談去要這筆錢

聯單部分 要去跟交警拿
圖的部分是可以要copy的
不過要看交警的高興
不過拿到沒意義
通常主幹道的都會贏,真的不用跟他和解。

況且照你的敘述側邊和龍頭誰撞誰顯而易見,這種人真的很多,明明就是自己錯還要硬坳。(親身經歷。

板大別怕!

狠狠跟他拿一筆。給他一點教訓吧!
鑑定報告申請要3000大洋這點警方有提到
輸的一方付3000明天會去與對方談這部分
謝謝提醒

女友的車子已經兩三年了
有續保強制險
這部分可以出險嗎?

現場目擊者都有向警方說他車速還蠻快的
不過沒有人願意之後在出面指證
所以警方沒有註記上去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
而且現場也沒有設置路口攝影機

那不願意和解的後續是該怎麼辦
等調解委員會嗎?
call0318 wrote:
鑑定報告申請要300...(恕刪)

人若有受傷就可以先出險
你們投保的保險公司會做代位求償動作先賠償給你女友
在向對方保險公司請求理賠金額

但是切記 強制險是賠對方人員
不包含本車駕駛自身
除非自己有加保假駛人傷害險

證人部分有的話當然是最好
若沒有會有點吃虧
不過就像上面所說
你女友為主幹道 雙方加上撞擊點
你女友勝面非常的大
只是差在會不會百分百而已

若對方堅持不理與和解
調委會是最好的方式
也不浪費法院的資源
法院辦理的話頭三次幾乎也在調解庭談
到最後還是談不攏的話才會移送法庭
這樣前後一拖 快半年慢約1-1.5年

但是若太過分(可以嚇看看)
今天就可以告訴對方
你明天會法院提起"過失傷害之訴"
若對方態度強硬就告 不要客氣
每個公所與地方法院都有免費律師可以詢問
會幫忙寫狀紙或是去法院網站下載狀紙
將事情經過寫上與兩造(雙方)資料即可

根據小弟經驗
車禍是沒有所謂三聯單滴
交警會開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
上面只有會雙方的聯絡電話
至於雙方地址,要雙方互留
條杯杯第一時間不提供
要事後再去警察局申請

如果可以確認誰是行駛主幹道
那肇事責任比較好劃分

如果不能分出誰是主線道
那就要依-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的概念來劃分

至於開罰單
友些條杯杯會很盡責的開罰單
有些不會---------<小弟就有遇過,感謝那位條杯杯>

行照過期的罰單不影響肇事責任

至於樓主所說的狀況
小弟就遇到完全一樣滴
而我是主線道

對方選擇不和解上法院
最後法院判決
對方--支線道車行經路口未依規定禮讓幹線道--70%
小弟-行經路口未依規定件速慢行--30%



call0318 wrote:
今天在上班接到女朋友...(恕刪)


既然有報警雙方又不願意和解

那就是等裁決結果啊

還有車禍沒有三聯單是正確的

只要有拿到登記有雙方當事人資料的登記聯單就可以了

還有行經路口速限要減10KM

假設那條路原本速限40

可是到了路口就要自動降為30

也就是說如果你女友在警方筆錄上說當時的速度約3、40的話

那30%就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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