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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06/07回信)

部長你好:
有關我國現行交通規定,機器腳踏車不能行駛部份快車道,也就是禁行機車政策,參考規則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現今為2010年,機器腳踏車已經不再是1980代的機器腳踏車了,不再須要使用腳踩了,不再是早期送養樂多那種機器腳踏車了!現在的速克達機車,以125cc為例,要達到市區最高速限70km/h,簡直易如反掌,況且市區速限幾乎都是在50~60km/h間!試問為何無能力行駛快車道?政府總是說危險,難道政府認為汽車都嚴重超速?市區能開多快?市區沒什麼汽車使用嗎?
如果危險能當理由,那內政部是否也可以規定婦女18:00後禁止出門,以免被人施暴或搶奪財物?如果危險能理由,那法務部與警政署也可以限制水果刀不能販售,以防止被有心人利用來犯罪,而且好像也是便宜的犯罪工具!

況且現行的車種分流根本是假的,以台北市為例:
1. 承德路監理站前方道路,台北市政府在中間劃一條機慢車專用道,綠燈時汽車不能行駛機慢車專用道(此時機車不能前進),紅燈時機車不能行駛其他車道(此時汽車無法前進)!

2. 大度路往關渡方向,一開始在大同公司前方的中間車道劃上機慢車專用道,此時汽機車互相嚴重交流,進入大度路後有分隔島,但前面近500公尺左右也不是機慢車專用道,汽機車共擠一條窄窄的車道,後段接近大渡路終點時,又將機慢車專用道改成普通車道,因為汽車要右轉,有是一次嚴重汽機車交流!
(還沒向您報告大度路的機慢車道根本可以報名世界拉力賽 : 台北拉力機車賽道!)

3. 承德橋往市區方向,台北市政府改來改去的,一會機慢車專用道在最外側,一會機慢車專用道在最內側,始終無法掌握路況!

4. 機車因為規則只能在最外側快車道或是慢車道(不是機車專用的喔,汽車還是可以停車或右轉),但每個路口都是塞爆,為什麼?因為汽車要右轉(幾乎每個路口都是兩排或以上汽車)機車要直行!

請問交通部長:
1. 車種分流意義何在?
2. 機車安全何在?
3. 為何沒有禁行汽車以保障機車安全(危險是政府說的,交通部就代表政府)
4. 機車無法達成一般道路速限嗎?

小市民:米咖(這裡用ID表示)
2010-05-30 13:19 發佈
寫這文章是浪費時間, 沒有用的, =============================

我不覺得毛毛會看到...

還是推你一把,說的好啊!
有人是含著金湯匙出生,可是我卻是含著塑膠湯匙......
研議中~~~研議中~~~研議中~~~研議中~~~這應該是制式回覆
希望馬桶可以因為看到覺得毛毛的而過來了解一下
寫這個老實說根本沒用~違規停車的一堆~亂開車的一堆~亂騎車的一堆~
我還看過~在路口違規停車的一堆~交通警察從旁過去~有如視若無賭給它開過去~
妳看~現場看到的都這樣~妳還寫信就更不會理~一定就像樓上的大大說的~研議中~~~~~~~~!!
研議個一百萬年妳的後代子孫可能還沒解決~我想如果可以對施政不滿意可以不要繳納金去養它們~我會是第一個不繳的(哀)~繳稅是義務沒錯~政府讓我們受這種罪~難道也是義務嗎?
這問題不是該問汪汪嗎?怎去問毛毛呢?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iori1015926 wrote:
~我想如果可以對施政不滿意可以不要繳納金去養它們...(恕刪)

yes,我就是不繳,合法的不繳牌照稅,所以我不買150cc以上的機車..我的路權跟黃牌一樣,但是省很多稅金...
我已經受不了了!

寫信過去把那群87臭罵一頓,以洩我心頭之憤!
台八子 wrote:
寫這文章是浪費時間,...(恕刪)

你以為我不知道在浪費時間?

但我為何還堅持要浪費時間?

一個人是浪費時間,十個人還是浪費時間,但總有機會改變政府的!

就是要有人願意浪費這一點點的時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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