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狂開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罰單,不知道是我的錯覺還是多心...感覺上闖紅燈的行人變多了....遇上闖紅燈的行人,是否也要禮讓啊,不然會不會被開罰單??以前騎車經過通化夜市..看見闖紅燈的行人...頂多減速..外加喇叭現在..發現闖紅燈的變多了.....難道要停下來等他們闖完紅燈嗎?
開車族真的越來越可憐了,也許考慮把車賣了,一條好好的兩線道為了自行車道應縮成一線道這要臨停怎麼辦?也不考慮車流量!!!要閃機車和慢的要死的腳踏車~~~偏偏汽車就這麼大台,死角就是那麼多!碰到就算駕駛倒楣~~~電視上報導的畫面那為白衣服的男生怎麼我看起來像他沒走在斑馬線內啊!有人有圖片嗎?
交通法規定立時的基礎,是保障台灣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不管紅綠燈斑馬線前後50公尺,均視為行人穿越區。不過我記得小時候老師有教交通工具禮讓行人但行人要快步通過郝市長看到前面:前面是法規忘了後面:後面是同理心我到現在都這樣教小孩也不忘跟裡讓我的車點頭致意
近年來台灣法律的修正只是為了迎合不瞭解實際狀況的死老外 , 不然就是為了塑造個人不食人間煙火的形象 . 公平與公正性早就不是立法考慮的因素了 .以目前越修越不對等的法律而言 , 有行人想要製造假車禍或是沒是想找你麻煩 , 以現行法律來說 , 除非你家後台夠硬 , 遇到這種事情大概就是把錢掏出來 , 除了對方之外 , 政府也要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