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車禍 ] 對方逃跑該怎麼處理 ...

各位大大好 ....
小弟對於車禍處理也有一些經驗 ...
不過今天聽到友人說他發生車禍 ...
對方從後面撞到他 ...
但是卻開走 ...
請問這個狀況下 ...
是不是可以記住對方車牌..
然後自己留在原地叫警察來做筆錄 ..
2010-04-14 1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各位大大好 .......(恕刪)


不管誰對誰錯..一律都要報警不要離開逃逸現場
留在原地報警處理(人事時地物詳述)
將損害車況拍照存證
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最後告他肇事逃逸
最恨這種不負責任的駕駛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碰到這種的
就是記下對方車號 留在原地報警

只要對方不是贓車 大概要找到事主都不是難事
而且對方肇事逃逸 對這種人就不用手下留情了
感謝各位大大啊 ...
因為想說如果是小車禍 ...
警察會不會覺得大驚小怪 ...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啊 .....(恕刪)



車禍就是車禍, 沒有分什麼大小啦, 如果鴿子來跟你說你大驚小怪, 你就跟他說, 之後修車所有費用你出, 你看他還敢不敢說這是小車禍 大驚小怪...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啊 .....(恕刪)


蠻懷疑你有些處理車禍的經驗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不過今天聽到友人說他發生車禍 ...
對方從後面撞到他 ...
但是卻開走 ...
請問這個狀況下 ...
是不是可以記住對方車牌..
然後自己留在原地叫警察來做筆錄 ..


‧可以留在原地不動!但記得放警告標誌。

其實車禍二字是口語化,正式應稱: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變處理原則一放置警告標誌
*打開車輛閃光黃燈,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處 ,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 法」第3條規定:
1.高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2.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 於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
3.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 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4.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 後方30公尺處。


肇事逃逸事故

1.立即撥打110,如有人傷亡時再撥打119。

2.設法蒐集肇事車號、車種、特徵,以及逃逸方向等資料,作為報案時參考,並儘可能找尋目擊證人,以利案情釐清。
否極泰來。。
哈 ~~~
不好意思啊 ~~~~
因為以前一次是高速公路被撞 ...
那次對方車頭幾乎全毀 ...
所以對方也沒跑掉 ...
另外一次是我去撞到別人 ...
我也不會跑掉 ...
只是像友人這樣的情況 ...
有時候自己想想真的碰到這樣 ...
是要追還是要停在原地叫警察 ...
那如果說 ...
像剛好碰到塞在車陣當中 ...
摩托車衝過去把後照鏡弄壞了 ...
也不知道怎麼追 ...
哈 ... 有時候就會想些狀況來模擬自己會怎麼做 ...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設法蒐集肇事車號、車種、特徵,以及逃逸方向等資料,作為報案時參考,並儘可能找尋目擊證人,以利案情釐清
否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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