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過年後攜家帶眷出遊,原本是開開心心的回家途中。與一部小貨車發生擦撞,事後有備案,但至今對方不理不採,且對方的保險公司也是愛理不理。
車禍過程: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A車(對方-外車道),從外車道直接左轉要進對向車道的加油站
B車(我方-內車道),根本無法閃閉,雖踩了煞車但跟本也無法閃避的過。
((有實景照片參考))

交通事故研判表

A車自小貨車延外側車道南向北行駛自事故地點,變換車道不當與後方同向行駛內側車道由B車自小客車擦撞,為肇事主因。
B車自小客車內側車道南向北行駛自事故地點因未注意前車狀況與前方同向行駛外側車道左晚B車自小貨車發生擦撞,為肇事次因。
現在處理狀況:
3/18當日我向對方保險公司詢問理賠事宜,對方對我說還要再2-3週才會有消息,與對方通完電話後,我直接向警方於拿到了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因朋友跟我說在筆錄一個月後就可拿到),也在第一時間傳給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方說要研究一下才能回我要賠多少。
第二天對方與本人聯繫,說只能賠我7成,而也我還要負擔對方的3成(對方保險業務說:因為對方沒有保車體險,要我也吸收一點)。
想請問大家這樣合理嗎? 若是我的錯,我願意付擔對方的全車賠償。可是現在錯不在我,對方不賠我完整的修理費,反而我還要負擔對方的修車費…那天出車禍時已經晚上6點多,做完筆錄已經快8點。我們1歲多的小孩都累到睡著了,車開不動只好在當地找民宿住,對方駕駛對我們不理不採,一點慰問之意都沒有。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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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3 . 31
update!
我也希望與對方能盡快把事情處理完,
所以也願意自己吸收點 想7/3 就把它處理掉.
但對方的富邦理賠專員3/31獅子大開口說:
對方車修了3萬元, 可是可以談到5折
就是1.5萬元(意思要我賠5000)
我有照對方的車子照片..((損傷的確實只有門的部份))

我相信修大概也是修這個價格...
呵...真是碰到了歹人了...原來富邦也不怎麼樣..
虧我強制險還富邦的...果然還是小地方人情味重..
搞到後來變我前後得自行吸收那麼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