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我要轉入一個小巷口
打了方向燈並確認照後鏡無車後右轉
但是,轉到一半突然一輛摩托車與我發生擦撞 (我右轉,他直行。擦撞右後車門至右前車門)
對方倒地
我下車扶他起來
然後就送他到醫院去
在醫院的時候他的家人就打電話報警處理
雙方都做了筆錄
然後警察就帶我回現場
但是車輛都已經移動了
所以警察只是量了一下路口的距離
並對雙方車輛進行拍照
後來他的家人就跟我要求30萬的賠償 (4個月薪資20萬加上其他精神賠償10萬)
我沒辦法接受
所以,他已經提出告訴
我也已經做了筆錄
請問,我該怎麼辦
PS: 他的尾椎骨有斷裂,醫師是說休養2~3個禮拜可以下床
但是骨頭要完全癒合須要1.5~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