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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小擦撞,對方開口30萬。怎麼辦

前日小弟與人發生擦撞
當時是我要轉入一個小巷口
打了方向燈並確認照後鏡無車後右轉
但是,轉到一半突然一輛摩托車與我發生擦撞 (我右轉,他直行。擦撞右後車門至右前車門)
對方倒地
我下車扶他起來
然後就送他到醫院去
在醫院的時候他的家人就打電話報警處理
雙方都做了筆錄
然後警察就帶我回現場
但是車輛都已經移動了
所以警察只是量了一下路口的距離
並對雙方車輛進行拍照
後來他的家人就跟我要求30萬的賠償 (4個月薪資20萬加上其他精神賠償10萬)
我沒辦法接受
所以,他已經提出告訴
我也已經做了筆錄
請問,我該怎麼辦
PS: 他的尾椎骨有斷裂,醫師是說休養2~3個禮拜可以下床
但是骨頭要完全癒合須要1.5~3個月

車禍小擦撞,對方開口30萬。怎麼辦
2010-03-11 10: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30萬
mbjon wrote:
後來他的家人就跟我要求30萬的賠償 (4個月薪資20萬加上其他精神賠償10萬)


受傷者是否斷手斷腳骨折?還是腦震盪?還是內出血?
如果只是輕微外傷,車輛外觀有損害,不然賠償金額實在是獅子大開口
請把擦撞後你以及對方的損害情況PO上來,這樣才能判斷是否對方要求的賠償是否合理?

-----
看到剛剛你的update,尾椎骨受傷的部分請醫生判斷是否為永久性的傷害,是否可完全康復
再來,當時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當天事故發生現場有當地的目擊者?這都可以去查

打了方向燈並確認照後鏡無車後右轉
但是,轉到一半突然一輛摩托車與我發生擦撞 (我右轉,他直行。擦撞右後車門至右前車門)


如果當時你有確認後方無來車並且你車輛已經在轉彎前靠右行駛,代表對方想鑽你的右方直行,然後也無注意到你方向燈而撞上,會發生一種情況就是各說各話,對方會說你是突然右轉

所以這時候需要調閱路口的攝影機才是有利的證據
看車禍的判定...

現在也搞不清楚是你轉彎太接近侵犯他的路權...

還是他騎太快導致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後來是5:5...

根本不用賠也說不定...
就告吧,訴訟你累他更累,寧願雙輸也不讓對方單贏。 什麼一個月沒上班損失多少錢上了法庭都要有單據,不是對方說幾萬就幾萬,搞不好判決結果低於10萬,賺到。
mbjon wrote:
前日小弟與人發生擦撞...(恕刪)


可以阿 燒給他 ....四方金 還是壽子財請他選一下...
直接走法律程序 ............就好
今天你給他30萬 他食髓知味就會再開一筆...
現在越來越多這樣的人,之前開車去修,老闆把我的車開進去保養廠,
被騎機車的老伯從後方撞上,好心老闆看對方年紀大,沒要求酒測,
事後對方家屬也是獅子大開口,說什麼心臟病,高血壓等等,對方鄰居說:
他早就有那些毛病了,由於開車的不是我,所以事後的處理我也沒問老闆了,
對方只是想敲一筆.
態度絕對不要放軟放低
該走的程序都上
30萬真的給了
將來還有復建費,輔助器材費,生活費.
要就一次打趴他,不然就被打趴.
才三十萬 便宜啦 我客戶被對方要求六百萬 最後是十萬和解(保險賠的)

通常被撞的都會大開口(有些是保險黃牛教的 或是 其他人教的) 但都會被打掉居多


上面說的都不太對~
基本上~台灣的法律多半認為車禍兩造都有過失~
大小比例而已~
先看看如果真要告,那些證據是怎麼說的
只要你不是0過失~對方又有受傷~
那麼對方就可能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告你~
對你獅子大開口都有可能~
當然,如果你不在乎背負"過失傷害"的前科~
那就讓他告到底~
但是檢察官跟法官都會觀察你對這車禍的處理態度跟實際上
對方的損失大小來判決你要付的錢的多寡~
應有和解的流程...
可以談談吧...
且應該也有警方責任的判定...


我哥過年前在路邊走著...
是被一個少年騎車從後方撞斷腳...
整個人騰空飛起來...
尾椎骨也有裂...
警方判定責任歸屬是對方...
所有還在進行和解流程...
三次和解...
目前對方都說沒錢可賠...
不然就告吧...

但我哥好好的9天農曆年假沒了...
電子工程師的工作收入減半...
漫長的復健還在等著他...
好險他自己有保一點險...
該怎麼說呢...
該告嗎...
我老媽是比較仁慈...
是認為若對方真的沒錢可賠...
我們就當作好事自認倒楣...
也不要提告誤了一個年輕人...

但我哥就只能自認倒楣了...
看了一些網友認為被撞的人都會獅子大開口...
其實並非如此...
若責任判定是對方...
合理的索賠是應該的...
給樓主參考參考...
縱然聚散由命也要用心感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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