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開車要上橋(比如說永吉路要上市民高架那邊)
上去後並沒有緩衝,一下子就併入橋上的正常車道
大家都是道上跑的,這時候當然會互相一下
但總有死不讓硬來的傢伙
這時候我想問,交通法規裡有沒有這一條啊?規定誰要先讓誰呢?
要是萬一兩方都以為自己先,都緊跟不讓擦撞了
誰要賠誰?都有錯都要賠?有沒有誰佔優先的比例多些?
這是我今天在橋上看的
兩車硬擠到極致,突然停住(沒擦到)也不管後面的堵住
我是橋上車道、那兩台糾紛車的後面兩部~~~(被堵了幾分鐘)
他們好像車窗搖下互罵一會兒
在眾人狂叭中慢慢離開
可參考澳洲的交通規則, 相當明確.
台灣的交通有規則, 確也沒多少人確實遵守.
真希望台灣駕駛的開車習慣能好一點. 少搶一點, 多讓一點.
慢那一秒, 並不會差很多, 但確對大家開車的精神壓力減低有不少正面的助益.
砂路 wrote:
我的意思是,開車要上...(恕刪)
簡單講就是.外線要切入主車道嘛~
這很簡單.在交通法規中(不知道第幾條啦~).
有明文規定.路權是屬於直行車的.
也就是說.外線進入主線.一定要讓主線車通過之後.外線車才能進入.
再講白一點.就是.如果你是外線車準備切入內線.除非是等到沒有車.你才可以切入.
不然.如果直線車.撞上你.
你可是被人撞.還要賠人錢哦~
當然.現在已經沒有誰對誰錯了.法律講的是肇責.也就是百分比.
所以事故發生時.外線車的肇責較高哦~
你講的路段.車流量應該很高吧?
所以切入時.你必須先駛向路肩.再慢慢找機會切入.
如果.還是發生了不願意的事.
也請別急著氣沖沖找對方理論.因為.法律是死的.
上了法院.你的肇責百分比較高.得不償失....
相關問題.你可請教條子伯伯.他會更完整的替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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