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問那裏紅線的寬度嗎?若是 10 公分左右,那就確定不能停。若紅線寬度或是緊臨紅線旁的白線寬度超過15公分...嗯... 這就說不定可以申訴。因為15公分線是道路邊緣線。在它之外應不屬於道路。就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了。-----------------------------------節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 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第182條 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第183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wenwenwen wrote:可以請問那裏紅線的寬度嗎?若是 10 公分左右,那就確定不能停。若紅線寬度或是緊臨紅線旁的白線寬度超過15公分...嗯... 這就說不定可以申訴。因為15公分線是道路邊緣線。在它之外應不屬於道路。就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了。) 我覺得應該是不太可能申訴成功吧,很多汽車停在馬路旁的紅線內,還不是一樣被拖吊,被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