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討論)肇事者需要修復對方車輛問題

民事部份,肇事者需要把車輛修復原樣.
若肇事者要求至民間修護廠處裡(價格便宜)
我方則要求至原廠修護(施工較細膩)
請問,會以哪一方要求的為基準??
還請問各位的意見是如何!
2009-07-22 9:26 發佈
對於板大的問題....
依照最近小弟也有相同經驗來做回答....
首先先請問板大的肇責比例....
再來請問損壞狀況是否有更換物品或是只有鈑金+烤漆....

板大當然可以要求在原廠做維修....
因為這是你的權益....
但就是要先以上方的答案來做基準....
若肇責是100%對方錯....
則可要求全額賠償....
若需更換物品....
則會照車齡來做比例賠償....

若談不攏....
就法院見囉....
只要能恢復原狀,誰的意見都OK,喬好就好...

如果外面的品質無法跟原廠比
那當然不能用外面的嚕^^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先跟樓主 說聲抱歉 借您的版面 問一下鄉民的想法

"肇事者需要把車輛修復原樣" 這句話 不知道是不是法律的原文

這讓我想到周星馳演的某一部電影 其中一段對白 .......將判處環"首"之刑而不是環首"死"刑.....

所以因為這句話 那個被判刑的人並沒有被處死......(不再贅述 大家應該都看過了)

如果真是如此 那所謂的"原樣" 應該是沒有被撞擊過的車體而不是修理過的車體

是這樣的嗎?還是我想太多了


那所謂的"原樣" 應該是沒有被撞擊過的車體而不是修理過的車體

想太多了你.....,

多出來的字 , 是你自己衍生的解釋!

原樣就是原樣 , 就外觀而定, 不多一字, 也不少一字!


這種 "原狀"用詞 在租賃合約常用

另有 "原使用功能"用詞, 外觀不完全同, 但一樣可用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分享兩個案例, 都是我身邊朋友發生的
1. 大約5~6年前, 朋友酒駕撞到一台闖紅燈改裝MACRH, 當然朋友酒駕一定輸面比較大, 它除了吊扣駕照18個月, 另外罰金部份壓駕照3個月, 對方要求賠償20萬,朋友爽快答應了(當時該年份的MACRH 行情約8~9萬, 原廠估修理要13萬), 就要簽和解書時, 對方忽然要求精神賠償, 我朋友答應再付一萬, 對方要求3萬, 結果就不歡而散上了法庭, 法官先問修車估價, 朋友答13萬, 對方說他還有改裝一些東西, 法官說, 改裝是你的事況且你是舊車也要負擔一些換修新品的費用, 所以就賠7成, 我朋友當然很高興答應13X0.7 = 9.1W, 對方反問那精神賠償部分呢? 法官問說你們當時如何談, 朋友就把她答應1萬對方要3萬告訴法官, 結果法官說那折衷2W, 所以朋友總共只要花11.1W, 對方不服要上訴, 不過據我了解, 到前兩年和該朋友還有聯絡時他都還沒付過半毛錢因為一直沒再開庭

2. 大概兩年前, 它是紅燈, 然後他左轉停在快車道和慢車道之間等綠燈, 結果大約5秒對向一台新車迎面撞上, 朋友車很老舊, 也覺得是自己不對, 而新車看起來也沒怎樣, 所以他打算大概1~2W 解決, 但是車到原廠任何有括傷甚至看不到的都要換, 估價約6萬, 兩人都嚇到, 剛開始對方也答應再去外面估看看, 隔天就反悔回一定要去原廠, 侯來也是等裁決, 期間對方保險公司有打來要我朋友負擔7 成( 他說是以他過往的經驗來說是我朋友的問題), 我朋友當然沒答應, 結果這個案子也是到現在都沒判決, 也是一毛錢不花, 给各位參考一下
真是聰明!!

沒錯,台灣的法律不合時宜!!

只要沒有人受傷,財損事故的確在怎麼告,都是受害者倒楣!!

所以也就是告訴我們,發生事故一定要有人受傷(對受害者而言),任何的擦傷挫傷或者刮傷都是傷,

嘿嘿接下來就可以提傷害告訴以刑逼民,對方才會好好的跟你和解賠償~!

另外,這其中有漏洞,也就是對方太囂張,不處理的話,你就開台舊車,倒車給他家的新車a下去,看是誰倒楣,
前提是你要有保意外險(車體險,一兩千元而已)

交通事故不屬於毀損罪範圍,毀損需有故意行為,所以交通事故一律非屬於毀損罪範圍,而且倒車更可以確立非故意之行為~!(別傻到自己承認說我故意撞的), 所以牙還牙~!
我強烈建議,不管在怎麼舊或者怎麼爛的車,除了強制險,一定要加保意外險,也不過二千多元的保費,
萬一發生事故,即使你的車不修,也可以有保險陪對方,也才可以不用自己面對車主!!
各位也不要太挑語病
原意是"雙方修車沒有共識,以誰為準?"而已
被撞的似乎真是吃虧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