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經報廢還能再領牌嗎?(自己停放很久的絕不是贓車)

是這樣的,在三年前左右,我的一部NSR機車因為摔車整台半毀

在加上當時又是待業中,完全無錢修復,就一直放著在去年一直收到稅金單

當時由我媽去監理站辦理繳款手續,繳清積欠稅金之於詢問經辦員可否辦理註銷牌照

來停止使用?(就是大牌停掉以免車輛沒再使用還一直收到稅金單)

也不知道當時我媽是怎麼跟經辦員說的,經辦員就說不能辦理註銷暫停使用方式!!

前提是我媽在當下已經繳清積欠所有稅金了!

經辦員就說,只能(辦理報廢方式不能申請註銷牌照)

在諸方排文之後也大概知道只要同意報廢,是不能再領牌的....

今年手頭有點寬鬆了,想起還放在門口的機車就很想修好它!!

就聽機車行老闆說找當時辦理單句看看,看有沒有寫報廢

單據找到了,也詢問我媽當時是怎麼辦理的?

1.我的身份證跟印章
2.車牌以及當時積欠的稅金單

至於我的行照沒有帶去,以致在經辦完的收據上並沒有寫上繳回行照只有繳回車牌一面

我媽則是問說這樣就可以辦理報廢了喔?經辦人則是說可以!!

目前我則是覺得這樣子就算辦完號稱報廢所需要11道手續了嗎?

附上找到的收據照片幾張,上面姓名則是我本人,希望能有瞭解這方面程序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也好讓我死心當廢鐵秤斤賣掉...

一共有兩張單據,第一張是沒有帶我的行照過去所以只有註銷牌照,才會寫上繳回牌面一張(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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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經報廢還能再領牌嗎?(自己停放很久的絕不是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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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經報廢還能再領牌嗎?(自己停放很久的絕不是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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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經報廢還能再領牌嗎?(自己停放很久的絕不是贓車)
2009-07-14 21: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贓車
重新驗車之後好像可以領

明天打個電話去監理站問看看巴
不好意思
報廢後,不能領牌
報廢手續簡單呀
只要車主身分證件、印章、行照(遺失就不用)、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遺失監理單位可列印)、號牌一面、異動申請書、代辦人證件
以上辦完就已經完成報廢手續,剩下車子部分,看你自己要留著殺肉,還是回收,都自己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30 條
汽車報廢,應填具異動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並同時將
牌照繳還。
廢棄車輛經由警察、環保機關 (構) 處理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
保機構應通知公路監理機關逕予以報廢登記;其通知作業規定,由交通部
會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另定之。
報廢之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

如果不放心是否已完成報廢,請您打電話至監理單位查詢。
沒自主權的汽車檢驗員...努力換頭銜中!
如果還有很多零件可以用
買台還可以動的二手nsr應該也不貴
只是都要驗車才能過戶麻煩了些
真有熱血是可以繼續玩

你哪台已經辦報廢了,所以你死心把
附上圖片,沒像機只要拿手機拍有一張沒拍好

這是我去註銷車牌後拿回來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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