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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双向」測速照相

先聲明:
我承認超速不對,即便懷疑是被偷拍的,我也認了, 乖乖地摸摸鼻子交了罰款了事。 只是第一次看到有所謂「前有双向測速照相」的事情,PO上來抒發一下心情,順便提醒大家注意。

前些日子收到雲林交通警察的超速紅單,在限速60公里的地方,因超速20公里開罰1800大洋。 一般超速照相都是從行駛方向的右前方或右後方角度拍照的,而我被拍的角度卻是從左後方,也就是說是從對向車道拍過來的。 而且從相片可以看到上下左右都有部份的黑框,看來似乎是從某種遮蓋物中拍攝的。

印象中記得規定應該是測速照相必須先有警告標示如「前有測速照相」才可以 (流動式的也一樣),但是那條路自認還算相當熟悉,印象中沒有如此的標示才對,更何況是左後方,對面的車道拍過來的,是不是沒有達到事先警告的作用?

過了兩週又回郷下一趟,在猜測可能是被拍的路段仔細看了一下,除了常見的速限指示標示外,的確是沒有看到「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 隔天回程的時候再延路仔細看, 就找到了標題所謂的「前有双向測速照相」的黑黃警告牌…。而且那個「双向」兩個字很明顯是用手寫上去的! 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被拍去申訴後,用這招「前有双向測速照相」來補救? 有人看過這種「双向」的警告標示嗎? 可是,對向車道的人要如何能看到如此的標示而達到事先警告的作用呢? 來這招,任何超速偵測器都沒用了吧?

沒圖沒真相,只好描述一下位置提供大家留意一下囉! 縣道145 西向東往虎尾方向,接近台78快速道路右方。
2009-04-29 14: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雙向 測速照相
kenlin28 wrote:
先聲明: 我承認超速...(恕刪)


左後方拍的也不少喔

至少我這裡是這樣
kenlin28 wrote:
先聲明: 我承認超速...(恕刪)


去申訴吧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

第 7- 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 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你被拍的那條路可能不是很大吧
現在的測速照相的範圍都還蠻廣的
應該有3~4各車道吧
所以擺一支就可以拍雙向的

是有人建議我去申訴,不過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啊? 再說超速是事實 (星期天下午2點鐘,在單向3線道無車的情況下,不想超速都很難吧? ) 就當做是買次教訓吧。

因為是流動式照相,並不是固定式那種函蓋面很廣,一拍就是2、3個車道,而是給特寫鏡頭的。

也許是我少見多怪吧? 「前有双向測速照相」這種事還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ヘボ忍
你說的地方,我也被照過一張
記得好像在下交流道後檳榔攤過後好像往土庫方向
驗車場前面有立警告標示「前有測速照相」所以申訴應該不成功~
那是流動式三腳架照相拍的~可照雙向~
"雙向"的方式已經用很久了
不管是三角架或是雷射槍
牌子朝向北, 三角架或是雷射槍卻都是在南向
在 南下336.3被雷達偷拍 131km/hr,但往南只有在334.6有設警示"前有測速照相"
首先需承認,超速一定不對,但 就法論法 好像有點 無法信服:

疑問:
一. 雖然偷拍至少300m以前要設警示,但差距快2km,好像有點遠 ?

二.131-110=21km/hr ,超10-20 罰3000, 20-40罰3500,不是有10km/hr tolerance? 平常開120km/hr以下不是都OK嗎?



想不到 樓主跟我被同一隻照到
那隻是移動的
放置位置就在永美加油站 往 土庫 方向 前面一點
XX ktv 那裡

小弟來說明一下 順便解釋
由於我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那個地方 所以看的很仔細
首先那條縣道145是雙向四線道 很大條的大馬路
在加油站之前就會有塊版子寫前有測速照相
而 "大人" 則是經常把車開到 XX KTV 旁邊的空地
用永美加油站的矮圍牆擋住他的箱型車
然後擺一隻很像傳統像機 黑色的有三隻腳的腳架稱著
放在電線桿旁邊 速度快的時候基本上不會發現
不過這隻像機是流動式的 測速也不是非常準
小弟曾經開 70 衝過而沒被拍到
(超速 真的是不對的,不過趕時間的時候也是沒辦法 )
通常這支出現的時間大概都在早上 9 - 11 點
蠻多卡車司機或是用路人 在對面車道看到都會閃燈警示
所以 基本上大大應該是開的比較快 所以沒注意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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