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當兵時候,被操過後,退伍好幾年了,加減都會有想動一動的習慣,現在因為工作的關係,晚上工作完幾乎都快要8點了,之前本來是都會先回家休息一下,在出門去學校操場跑步一下,但運動完,回到家就都快要10點。
所以我現在就改成下班後,直接去健走(快走)
5000步了,因為工作的因素,我還沒開始走前,就常累積已經7.8千步了,在加上健走5000步,就累積12000以上了,不知道這樣的運動量夠嗎
qq5721qq wrote:快走的時候速度要夠才算運動,如果像散步就不算。 大約心跳130以上的快走維持30分鐘才算運動。
以前當兵時候,被操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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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自己常帶Garmin手環快走,如果心跳維持130,要30分鐘,差不多4000步左右就達標了。
不僅包含工作,家事(勞動),運動
就連休閒娛樂也要一併算入的
也就是說,所有有關身體活動的,都要歸入運動量計算
簡單而言,運動量就是計算你身體消耗的熱量(能量)
因此必須知道年齡,體重,活動時間還有目前身體狀態才能計算
如果很在意有沒有達標,可以嘗試去計算看看
看自己有沒有吃下的能量有沒有入不敷出(運動過量),反之亦然
這個標準人人皆不同,不能單憑走多少步就評論有沒有到達足夠的運動量
不過,其實你也不用過分計較這些
身體健康是長時間養成的
不會因為幾天訓練就成猛男,或是吃喝幾天就變肥宅
同時,運動量夠不夠,你身體也會主動告訴你
正常飲食,正常作息,身體有餘力就做30分鐘能讓自己微喘的任何活動(正常活動喔),
這樣運動量就很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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