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國際或等等大小比賽不違反比賽規則但違反運動家精神的比賽屢見不鮮,如最近吵得很夯的CPBL事件策略性護航隊友似乎很多人不苟同,奧運羽球事件的策略性避開,還有國小足球事件那到底怎樣才算是可忍受的範圍呢,在國際賽事中或是職業賽事中為了不想跟某隊碰頭策略性的輸球或是最近的護航隊友獎金哪個比較嚴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