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聯盟應對走步違例重新做一個明確定的定義
剛剛尼克對活塞隊(3/25),第二節結束前41秒林書豪一個漂亮的上籃被吹走步
但回想今年明星賽Kobe破累積明星賽得分記錄的那個快攻仩籃卻不知走了幾步但沒被吹走步
雖說是明星賽可能比較沒吹那麼嚴,但未免標準差太多,就算例行賽,N步朗也常常不知走了幾步也沒被吹
所以我我覺得NBA聯盟應對走步違例重新做一個明確定的定義
若有好心的大大不妨把Kobe明星賽那球以及剛剛林書豪那球貼出來好讓大家比對判斷
我沒有特別偏好誰,而是NBA聯盟一向對走步的違例都有裁判自由心證的疑慮,應該還是要一致規範比較好
jeterman3628 wrote:
NBA聯盟應對走步違例重新做一個明確定的定義
以裁判爽為主

只要夠快樂 像橄欖球一樣抱著跑全場也沒問題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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