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影片,其實真的無法斷定是誰對誰錯,不過,雙方真的也是誰也不讓誰。話說回來,議會場地到底能否開放給"當地"民眾使用,的確是需要討論的地方畢竟是大家稅金繳出來的地方,不過,這也就更址到了各地公家機關,是否能開放空閒的球場來讓民眾使用~~對吧~~~PS:純討論議會場地到底能否開放。
rex4203 wrote:以下的影片,其實真的...(恕刪) 個人覺得議員講話口氣固然有爭議,不過該地點是否是拍攝者可以打的?單方面的說議員這樣子,自己卻用其他議員名義來租借場地,我想不會比議員合理吧?!印象中該場地是供議員使用,有人會說議員權力太超過之類的說辭..問題是本來就有些設施和福利是供應給那些人員的,規定就是如此..就好像A到B的家借用廁所,雖然A先預約了,B要用廁所時..A卻說他已經預約了,這不是很奇怪嗎?明明是在B的家..XD
規定是讓市議員打球的場地,由市議員申請使用。實際上的情況是,很多人經由市議員的名意申請,但實際上市議員本人沒來打。這樣的情況成了常態,大家就忘了原本應有市議員上場打球,其他市議員邀來的朋友們才能一起打。給了大家方便的結果就積非成是,場地先占先嬴。
現在的人好像以為自己有繳稅就了不起囉只要是公家的都要無條件開放才對喔不開放的話就是該死喔~~可以問問看總統府還是國防要不要無條件開放這個太困難了啦~~阿不然各鄉鎮鄉長辦公室無條件開放如果想睡午覺的人自己進去,順便叫鄉長幫忙開一下冷氣因為有繳稅,因為他的薪水是這些繳稅的人付的!! 很合理!!
edison01 wrote:我也有繳稅, 請空軍派一架 F-16 載我上去繞一下, 一圈也好 你這是什麼胡亂比喻立法院是我們用錢蓋的是給他們立法用的飛機是我們用錢買的是給飛行員執行任務用的議會的籃球場是蓋來給議員在那邊工作用的嗎既然不是工作用的那為啥要用我們的錢蓋議員累了就自己回家休息啊蓋了又不給民眾使用那需不需要幫議員蓋個桑拿還是KTV給他們桑一下
我愛打籃球,所以好奇了解原委個人觀點如下:1.照該場地規定,使用順序是1議員2退休議員3駐地記者2.透過關係借場地的研究生,不懂事,有正當使用權的人邀你一起打,你還在耍脾氣,想要獨占3.後來,你還是跟議員一起打了球,然後打完之後,還把影片PO到網路,想要捅人一刀,居心叵測!!4.都研究生了,國家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多多少少也應該有正面影響到你吧.5.如果你現在有感到後悔,難過,做錯事,我欣賞你的勇敢,反之,請加油.
twredsea wrote:我愛打籃球,所以好奇...(恕刪) 3.後來,你還是跟議員一起打了球,然後打完之後,還把影片PO到網路,想要捅人一刀,居心叵測!!這種行為很不值得鼓勵.還是個研究生???道德教育真差..都一起打了還這樣背後搞人家...難怪被砲!真是沒有運動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