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打打高爾夫被視為奢侈的娛樂,但現在他被視為一種運動休閒,但在台灣的消費偏高,所以不能成為大眾的休閒。當然一定會有人說,如果人人都能打,就不能凸顯打高爾夫的身份了。
花四五個鐘頭走在綠意盎然的球場,響聲清鮮的空氣、觀賞美景、挑戰自己是很大的享受,只是一場球打下來要花兩千到四千。如果在球廠內的店裡再消費一下,那又更多了,我曾在桃園某球場喝一罐70元的舒跑,(也喝過很稀很稀的50元的綠豆湯水),四個人光飲料就花了將近300元,再吃一點點心,一千元就出去了。貴可以接受,但也不能太貴,跟桃園機場的80元飲水不相上下,是不是桃園特別貴?也有不太貴的吧,就像在台中清泉岡,貴但還能讓人接受。
東西貴可比不買,自己帶倒無所謂。但最人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就是:
一般四人一組,配兩個杆弟,收四個人的杆弟費(理應是給杆弟的福物費用,大家可以接受,但遇上假日人多,或平日遇到球隊,往往四人只配一個杆弟,導致服務品質變質,球打出界了就沒時間找,有時候還自己拿杆子。雖只有一人服務但還是照常收四人的杆弟費,可是只有一個杆弟服務耶。杆弟也沒拿比較多,豈不是超收了。這是最不合理的地方。喜好高爾夫的朋友才應該重視這種不合理的超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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