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NBA比賽常常在最後一分鐘內,落後的隊伍會採取犯規戰術,只要對方球員從邊線發球後,立刻對接到的球員犯規,但都加罰兩球而已,那為什麼接球員,不會在接到球時假裝要投球,一般接球員都在三分線外(甚至自己家的底線),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當三分球罰啊!還是裁判會看情況來判.可否麻煩籃球專門的大大來回答一下,謝謝!
第一 如果沒犯規的話,你丟出去不就讓對方開心(因為是亂投)在不敢確定是否對方"一定"會犯規之下,還是別亂丟的好丟了對方又沒犯規,而且萬一裁判沒吹犯規,得不償失第二 如果你是領先的隊伍,你會選擇讓時間流失,還是賭再進一球如果發出球以後,對方來不及犯規,你可以把球運走,這樣又拖了更多時間,與其賭投進不如把時間壓力還給對方,能拖多久就拖多久第三 當對方犯規以後,你才做出投球的動作,基本上裁判是不會給投籃動作的明眼人都知道你是故意的,創造過多得利空間,是不被允許的綜合以上,還是把球交給罰球準又會掌控節奏的,(通常是交給G或是明星球員, 比較多)遠比去賭那一個罰三球 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