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楊淑君有可能的金牌被做掉大家都很不爽!我也很同情她可是畢竟結果誰也不曉得大家只說他奪牌的機會很高但不代表她就一定會奪牌這樣就要給他等同金牌的獎金300W對其他認真努力得到金牌的選手是不是不太公平?被做掉那是事實也是必須爭取的權利但跟得金牌應該是兩碼子事吧??發這筆錢之前是不是該先想想其他選手的想法??這是我這幾天得到的感想沒有要針對誰
去年東亞運的跆拳場上,中華台北選手曾敬翔因為被韓國對手打中喉嚨痛失金牌....也沒看政府給足金牌獎金的錢,當時也是反韓也是抗議,鄭大為還因此沒了頭路,至今和跆拳協會還有告訴在!這次政府一口氣就給300W,很明顯是選舉的關係才給這筆錢~~此例一開................只要參加選舉那時的比賽就好...那時的政府才會照顧人民!!
一個很簡單的算法可以參考因為楊淑君原本己確定是至少前4名,若她在這這4名裡, 實力算落在中間的, 可以由前4名的平均獎金去推算例如 :假設前4名, 各領 4,3,2,1萬, 那平均起來是 2.5 萬或是, 其實某些人只是想給個安慰獎 500, 摸頭一下說下次再來那我覺得也沒什麼, 搞不好, 反對聲浪一來, 就真的 ... 500只是那之前就挺得有點尷尬就是...畢竟, 用口號挺還算簡單, 但只要一牽涉到獎金 ...或是老實點說 ... 只要一牽涉到 政治 喔... 在選手身上多花一毛錢也是有被檢討空間的啦...
在多的錢也挽不回金牌阿尤其是運動員被扼殺浪費掉的時間那種累積長久的汗水連上場的機會都沒有記得我大學時練習了一整年比賽當天下雨一切都落空也沒有室內球場可用那種心情真的很心酸又無奈雖然不是國手~也不是同種的狀況但是運動員想要的真的是榮耀尤其是為國爭光的機會更別提遭受到如此不平等的對待與汙辱這種感受當事人會更加心痛的哀比起榮譽給不給錢其實不是那麼值得關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