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子襪事件來看人類邏輯正確性

事件始末為電子襪款式不符合規定,產生失去比賽資格的問題.
一. 比賽前如果有規定電子襪型號,而選手未依規定購買使用,那這樣的判決是合理的,
如果賽前沒有指定特定電子襪型號,表示選手只要使用尚未損壞的電子襪即符合規定.
二. 比賽通常會有賽前檢查,檢查選手是否有任何不符合規定的地方,本次賽事賽前檢查
沒有表示選手服裝不合格,到此再次印證選手服裝為合格無誤.
三. 比賽中,可判定失去資格的部份,一般來說選手不要有嚴重犯規,應該不會有如此判定.
所謂嚴重犯規,例如:刻意攻擊禁止攻擊的部位,刻意不上場比賽,不依照比賽指定動作出招
(跆拳比賽使用柔道動作),等等.

由以上三點來研判本次事件,部份人類,最基本的邏輯思考,到今日仍然大有問題,更嚴重的
問題是,誰讓這些人當裁判的呢?


2010-11-20 15:39 發佈
bmw_m3 wrote:
事件始末為電子襪款式...(恕刪)

汪...汪汪汪...汪...汪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bmw_m3 wrote:
事件始末為電子襪款式...(恕刪)


應該要檢討一下中國的邏輯教育
看來是滿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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