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之前發的文, 被丟到回收區了 ......
我先聲明: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賦予我與保障我, 與在這塊土地上每個人 " 表現自由 " .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 講學 著作及出版的自由 .
政治是眾人的事 , 你不理政治 , 但是政治會來理我們 .
台灣人在國際上被欺負 被栽贓, 我們的聲援與支持是楊淑君的後盾
我不希望每當我們參加國際賽事的時候, 才會團結
賽後又是一盤散沙......
台灣人不是好欺負的, 只是我們比較善良比較仁慈......
我只是希望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不再悲哀
台灣人的宿命我們是自己可以改變的......
楊淑君說 : 哭哭笑笑才是人生......
前提是我們要在這塊土地上因為感動 因為溫暖, 而哭哭笑笑
而不是外人欺負我們 .
大家加油 ! 台灣加油 !
D下情人 wrote:
我們這些鄉民了不起就是出聲加油打氣罷了
什麼事情都不能做
誰說的
可以出來遊行啊
人家大陸人沒有自由都敢出來
你不敢嗎
還是你打算打一輩子醬油
人生好歹要燦爛一次啊
看01閒聊板 不回報還算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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