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後被發現就死鴨子嘴硬,做打死不承認狀~

3、見事已敗露,就製造出一套“事前檢查怎麼沒發現?”的可笑藉口——請問台灣考試作弊是不是只有事前發現才算作弊?考試中被發現就可以被原諒?老師恭敬對學生說:“不好意思,是我的錯,是我事先沒發現你的小抄,你繼續抄吧”

4、看事件無法挽回,就轉臉擺出潑婦駡街的架勢,搞政治,玩悲情,好似天下人都虧待台灣人、都要和台灣人作對的樣子:自怨自艾,自憐自虐,自爽自high~~

對手是越南人,裁判是韓國人,項目也是韓國的,這樣也能怪到中國頭上,台灣人,你們不覺得自己很可悲嗎~~

再補充一句,不要拿你們那點促狹的思維來度量中國,亞運金牌算什麽?吳靜鈺是這個級別的現役奧運冠軍!你們那位哭鼻子的同學無數次輸給吳靜鈺,你們還真以為是什麽“強勁對手”?
可以不要這麼自欺欺人嗎?

ps:看了各位回應,其實說千道萬,回歸到一個問題:
爲什麽其他選手沒有在芯片問題上發生此類紛爭?爲什麽?能正面回答一下嗎?
能否在一股腦諉過於人的時候,想想“自己的責任”嗎?
從來不想著怎麼去遵守規則,努力爭取,卻每每爲了點私利就可以破壞規則,鉆漏洞,渾水摸魚,被發現就開始胡攪蠻纏,待到最後被戳穿老底,就祭出最後的法寶:用一堆無聊的政治話語瞞騙世人+自欺欺人~~
這是台灣這十年每下愈況的本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