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於10月25日公布本年度符合旅外自由球員身份之名單,彭政閔隨即向兄弟球團領表填具,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
依據聯盟規章規定,彭政閔本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僅能以旅外為目的,而在行使權利後,將可自由與外國職棒球團協商締約事宜,惟簽約條件必需獲得兄弟球團同意方得旅外。若彭政閔在明(2011)年聯盟登錄期限前未能在球團同意的前提下與外國職棒球團完成簽約,彭政閔的合約權利仍將由兄弟球團繼續擁有。
根據聯盟規章規定,彭政閔若順利旅外,新球團應支付的轉隊費條件應至少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500萬),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年度的1.5倍(900萬)。若彭政閔未能旅外,他將可在明(2011)年度球季結束後,以累計九年年資的身份再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成為一般的自由球員。
希望恰恰在亞運打出身價 被國外職棒挖離開中職
